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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未开困先至 合作前景难乐观 |
气候变化谈判将在南非德班拉开序幕 |
又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
本报见习记者 冯丽妃
又一次“马拉松”式的气候变化谈判将于本月28日在南非德班拉开序幕,但几乎所有的前瞻性分析都认定此次谈判将无果而终。
本次谈判的核心目标之一是就温室气体减排国际法律协议《京都议定书》达成第二期承诺,这对承接议定书的第一期承诺——实现“本世纪末将气温升高控制在2℃”的全球目标有着重要意义。
而在11月11日举行的2011年《气候变化绿皮书》(下称“绿皮书”)发布会暨“德班的困境与中国的战略选择”高峰论坛上,与会专家皆表示德班谈判困难重重,国际合作前景不甚乐观。
德班之困在于利益对峙
“‘德班的困境’,困在哪里?困在根本利益上不可妥协。”国务院参事刘燕华指出,利益对立使各国各打算盘,而当前国际经济的动荡为德班谈判再添阴霾。
美国经济危机的梦魇从2008年一直蔓延至今,在恢复经济的压力下,国内气候政治表现消极。目前,美国国内通过一部具有国家排放总量限制并可作为美国履行国际减排承诺基础的法律,难度很大。
欧债危机使欧盟不得不花费大笔资金有限解决内部问题,很难在气候政策上坚持高标准;为了把握在气候变化领域的领导权、提升欧盟航空业的竞争力,欧盟提出2012年增收国际航空碳排放税,遭到各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反对,挫伤了欧洲“减碳斗士”的形象。
福岛核泄漏事故对日本气候谈判也产生了直接影响。目前,日本对外宣布2020年的减排目标是1990年的25%,并在多种场合强调实现这个目标的难度。
与哥本哈根、坎昆会议相同,在德班谈判中,发达国家的诉求依然是少出钱、少出技术,不愿意单方面提高减排目标;发展中国家由于社会经济状况不同,利益诉求从经济发展到气候安全、资金筹集各有不同。利益对立使德班会议必然会面临纵横交错的南南分歧、南北矛盾等诸多问题。
二期承诺或“另起炉灶”
作为全球首个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法律文件,1997年达成的《京都议定书》第一期承诺将于2012年底到期,议定书二期承诺是“存”,还是“废”,南北国家立场分歧明显。
“以公约、议定书为代表的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体制总体上还是比较公平、公正的,也是有效的。我们认为应该在大的框架下,按照《京都议定书》、《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巴厘路线图’的要求,继续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的谈判进程。”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司长、中国气候谈判首席代表苏伟说。
然而,发达国家混淆历史责任,为使发展中国家也承担减排任务,在抛出其减排目标的同时,往往加以诸多附带条件。
日本实现25%的减排目标的条件,是要求主要排放国都参与减排;欧盟也是以主要排放国参与减排为条件,才考虑将减排目标提高到30%以及接受议定书的二期承诺;美国不仅在减排上要求与发展中大国关联,在履约机制上也要求与发展中国家对等。
“发达国家过了工业化阶段,可以享受一个较高水平的生活,为什么要剥夺发展中国家为了满足最基本生存需要的要求?”苏伟指出。
他表示,《京都议定书》经过20多年的艰苦谈判得来不易,如果半途而废,必定重新开始一场混战,使德班会议雪上加霜。
中国战略:公平与发展并重
目前,我国的碳排量居世界首位。2010年,超过美国排量的21.9%。对此,国家气象局局长郑国光认为应该在具体的历史背景下看待这些数字。
他指出,我国30%的碳排放是生活性排放,70%是生产性排放,而发达国家正好与此相反。如果以人均排放来计,中国在世界上可能处于近100位。此外,还有转移排放的问题,中国制造的船、重型机械等工业产品成果是发达国家享受的,而排放量却要算在中国头上。
“中国还有1.5亿人生活在贫困中,所以要有生存排放,要追求基本的生存权。什么是公平,什么是人权?如果放在大的环境中考虑,有些是‘假人权’。”
尽管如此,作为发展中大国,中国对气候变化一直本着积极、负责的态度,结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积极应对。苏伟指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选择就是“十二五”规划。
规划提出,把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推进新的产业革命,到2015年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
然而,如何应对气候变化是个全球性问题,不是靠几个国家就可以解决的。尽管近几年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排放的比重有所增加,但并不能改变发达国家是造成当前气候变化主因的事实。
“祸是发达国家惹的,但是光靠他们承担不了这个责任,还要通过各国的共同努力,因为这是全球共同面临的挑战。”苏伟说。
“20多年来,中国始终是国际社会气候变化谈判中的推动力。随着中国的发展,国际社会对中国的期望越来越高,希望中国承担更多国际责任。这里有真诚的期望,同时也有脱离实际的‘忽悠’。”外交部气候变化谈判特别代表李燕瑞指出。
“德班谈判是一场没有硝烟的卫国战争,这是在给13亿人争取基本的发展权。”全国人大常委、中国社科院经济学部主任委员陈佳贵说。
《科学时报》 (2011-11-15 A1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