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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莉萍 来源:科学时报 发布时间:2008-12-11 2:34:34
中国环保道路回眸:30年治理,100年思考
 
1978年,淮河流域的一个小村子,发生了一件影响中国命运的事件—— “小岗变法”。作为中国改革的先声,这股波澜壮阔的改革大潮随后席卷了中国每一个村庄。
 
然而对于以农业为主的淮河流域,随之而来的却是工业迅猛发展的污染问题、农业缺水困境、城镇人口安全用水的诉求,淮河大小支流环境压力陡增,重大污染事故如影随形追随河水所过之处。而淮河治污的整个过程,正是中国环保事业的路线图,其起点也可以从这个水域追溯。
 
环境无小事
 
“五十年代淘米洗菜,六十年代洗衣灌溉,七十年代水质变坏,八十年代鱼虾绝代。”这四句民谣清晰地概括了改革开放时期淮河水污染的发展历程,也折射了传统工业化道路导致的黑色发展模式的后果。
 
“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有一次,长达70公里长的污水团顺流而下,所到之处,停水停产,朝野震动。为此,国务院要求:1997年底流域内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2000年淮河水体还清。这是中国环保队伍打的第一场硬仗,也是遭遇战,当时环保队伍还没有准备好,仓促应战。”《中国环境报》曾作如此报道。
 
淮河是中国最早被提上环保日程的一条河流,它的30年治理路程正是中国环保事业的一段艰难征程。1978年出台的《淮河流域水质监测站规划》和《污染治理规划》,是中国最早的有关流域治理的文件。
 
“记得1997年时,有一次与外国专家交谈,说到3年淮河变清,外国专家以为听错了,他问‘thirteen or thirty?’追问我们是13年还是30年?”从《中国环境报》记述的这段旧闻中可以看出,当年环保部门的信心极大,但也显露出经验不足,把环境治理这个世界性难题看得过于简单。
 
很快,中国将淮河治污纳入“九五”、“十五”计划中。1993年10月,国务院决定把淮河治理作为国家的重点工程,也作为“九五”计划的主要工程。当时提出,在1997年之前让淮河变清,后来将目标改为2000年之前让淮河变清。
 
对这段时期中国治污的总体状况,可以用治淮专家吴本瑞的一句话来概括:“其实在发展的过程中,政府一直在想办法,也一直在追加治理污染的资金投入。”
 
但实际的结果是:“九五”过去了,“十五”也走了。在几个部委牵头举行的一次新闻发布会上,对淮河治污的评价被表述为“取得初步、阶段性成效,但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淮河治污任务的完成时间也被推迟到了2010年。
 
2010年,淮河真的能变清吗?一个可以预料的结果是,如果过去导致淮河污染的观念、机制和措施等没有一个根本改变,淮河变清仍可能是一句空话。这也是中国整体环保事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当经济发展遇到环境治理
 
环保部门在一段时间给民众留下的印象不佳,似乎以罚款为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排污收费是地方环保局的主要收入来源,但排污费必须上交到地方财政,最终和收上来的税钱混在一起使用。中国环保还有一个令许多学者费解的现象,就是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于是执法也被扭曲了。
 
环保部门最高的罚款额度是20万元,而对于一个企业来讲,这点排污费只是一个小数目。据环保人士测算,排放的污水如果全部处理后达标排放,一吨的成本约为1元钱,每天排放两万多吨,就是两万多元,一年就是一千来万元。这1000万元比起一个企业动辄几十亿元的年产值虽然不多,但却远高于罚款需要付出的成本。
 
于是,在不断的博弈中,利益高调地“踩”在了环保之上。这个现象始于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经济开始进入高速发展时期,蓬勃发展的乡镇企业取代了种植业的地位,城市经济开始加速,城镇化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
 
淮河水污染在不同的经济增长阶段的不同主导特征,正是中国这一工业化进程的缩影: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其污染主导特征体现在由残留的化肥、农药通过灌溉和降水径流冲刷所产生的污染;在村村冒烟的乡镇企业大发展时期,主体特征体现在工业废水的大量排放方面,其中又主要以造纸、酿造、制革、化工为主要污染行业;从目前的状况看,随着城市化的加速,城市生活污水成为流域污染的主体。
 
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研究员蒋高明在《科学时报》撰文时写道:“领导虽然也要环境,但是他们更想要的是GDP、是钞票、是政绩。企业是钞票的主要来源,国家不再向农民征收任何费用,企业税收就更重要了。没有钱,地方干部和教师就发不出工资。因此,在县领导眼里,税收才是硬道理。环境污染了,当然得治理、得控制,这个任务就落到环保局头上了。可环保局如果动真格儿的,政府又往往出来‘护短’;如治理不好,首先挨训的又是环保局长。这样,环保局就处于两头不落好的境地。”
 
基于此,尽管以环保部门为主导不断发起运动式的集中行动,如:1998年1月1日实施的“零点行动”——国家有关部门对限期没有完成治理任务的污染企业进行统一关停;1999年,关停淮河流域一大批污染严重的小造纸、小制革、小化工等“十五小”企业;其后,又分别在2005年、2006年、2007年掀起三次环保风暴等,但政府与学界最终认识到,“风暴”再强,也还是传统的行政手段主导,没能根本改变游戏规则,也因而无法扭转工业化进程中经济与环保的冲突。
 
而此间的国际舆论也对中国经济作出这样毫不客气的评价:中国的高速经济增长是以牺牲生态环境质量为代价的。
 
“十一五”,务实决策
 
西方国家是在上世纪60年代开始反省环境问题的,而在中国,则可以从环保部门的变迁理出一个大致的脉络,这是一个清晰的不断加强的过程。
 
1971年,成立国家计委环境保护办公室,在中国政府机构的名称中第一次出现了环境保护;1978年,我国成立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建委之下;1984年,考虑到在国际上工作不方便,改名为国家环保局,仍然隶属建设部;1987年,再次机构改革,设立独立的国家环境保护局,为直属国务院管理的副部级单位。此后10年,既是我国经济建设快速发展的10年,也是人们环保意识不断提高的10年。1998年,改名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成为正部级单位。其后10年间,不论国家还是社会,人们对于环保的关注都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环境保护也成为中国的基本国策。
 
另一个现象与西方国家的环保路线契合,即民间环保人士和非政府组织在一些重要事件的处理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并促成一些法律法规的建立。如北京圆明园水底铺膜事件引发的环评听证,就是公众参与环保的典型事件。目前中国已有2768家环保民间组织,从业人员总数近23万人,成为推动中国和世界环境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其中,中华环保联合会成立后两年,就介入环境污染案件111起,其中支持诉讼案件5起,配合和协助国家环保总局督办案件7起,自主调研污染事件95起。经他们督办的石家庄开发区汪洋沟污染案件,督促当地政府计划建造污水处理设施,彻底根治汪洋沟污染。
 
在环保问题上,中国不可能有捷径,所有的努力都是“在路上”,包括2008年环保总局升格为国家环境保护部,从国务院直属机构升格为国务院组成部门。除了意味着今后环保部门在参与国家有关重大决策方面拥有了更大的话语权,将有效提高环保执法的权威性和力度,根本解决环境与经济之间的矛盾问题,仍是中国环保事业的艰巨任务。
 
“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新的空气,有更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这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向全国人民的承诺。他说,要抓紧解决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环境污染问题,“要以水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工业和城市污染治理,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实行严格的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加大环保监督和执法力度。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发展环保产业”。
 
这是一个务实政府的庄严宣告。
 
事实上,不论是太湖蓝藻危机、厦门XP事件,还是生态保护领域面临的其他种种困境,都毫无悬念地强化着党和政府对于科学发展理念的紧迫诉求。
 
而且,不能简单责备历史。一方面,发展是硬道理,这句话在当代中国,具有近乎压倒一切的现实意义。这是考察中国环保问题的起点,忽略这一点,任何建议和意见都将流于主观和肤浅。另一方面,成长是有经验代价的,一个人如此,一个国家同样如此。30年只是一个时间点,对中国环保而言,远谈不上是一道坎儿,迈过来了,就意味着某种质的跃迁。在中国现代化进程中,30年的意义更像是一部宏大乐章的序曲,而环保与发展之间的纠葛,将奏出其中最精彩的旋律。
 
《科学时报》 (2008-12-11 A1 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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