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科技部就2008年国家重点实验室年度报告填报的有关事项发布通知。
一、年度报告填报形式和时间
实验室年度报告实行网上填报,填报地址为国家重点实验室网站
http://www.chinalab.gov.cn,以科技部分配的帐号和密码登录管理平台。填报时间为2008年12月8日至2009年2月15日(注:化学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填报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
二、填报对象
国家重点实验室、沈阳材料科学国家(联合)实验室、2003年批准的5个国家实验室(筹)、省部共建实验室。
三、注意事项
1. 根据《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为加强实验室的过程管理,自2008年起,实验室年度报告将作为实验室年度考核的组成部分以及评估材料的辅助材料,并直接由系统生成,请实验室认真填写,按时提交。
2. 数据采集时间: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 按国家保密规定,凡涉及保密内容不得填报,一旦发生泄密事件后果自负。
4. 请各实验室在填写年度报告前务必详细阅读填报提纲和说明,确保信息与数据的准确性。
5. 本次年报中“3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使用情况”一栏,暂不提供从上年度年报导入功能,请手动填写,设备价值以人民币计,单位为“万元”。
6. 各实验室的年度报告填写完成后,可以直接下载word文档。
7. 各实验室的年度报告将在网站上公开发布。
8. 根据国家科技情况统计总体工作要求,请各实验室加强日常管理,注重平时的数据收集,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四、联系方式
1. 材料填报
联系人:王志成、朱庆平,杨晓秋
电话:010-58881050、58881052、58881053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 100862
2. 技术支持
联系人:周益斌、石磊
电 话:010-82327658、8260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