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公安”一词,可能人们首先想到的是警察。其实公安文化简单地说,就是研究公共安全以保障公民权益的文化,在风险社会不可避免的现实生活中,具有非常关键的中枢地位和制导意义。基于风险意识的风险社会理念,是批判现代性从而理解后工业社会的一种思想原则和无可回避的价值取向;也是以往现代化研究疏于观照的一个重要现实领域。作为现代文化而不仅仅是警察职业行为的公共安全,首先面对并尤其重视的应该是:现代公民社会里人生风险的规避即“安全”问题。
伴随着人类社会的进化发展,包括人身攻击在内的刑事犯罪,与人们在生存实践中面临的无法预测的事情、事故、事象越来越多,例如今年以来的南方冰雪冻灾、山东火车相撞、汶川特大地震和攀枝花地震;往年的长江洪灾、SARS、禽流感,涉及世界各国的二恶英、疯牛病、核泄漏、臭氧层空洞、台风、泥石流等等。总之,应对风险成了人生社会的一个重要领域。正如英国学者吉登斯所言,“风险与冒险或者危险是不同的。风险指的是在与将来可能性关系中被评价的危险程度。”研究资料显示,每个人作为(家族、家庭的)个体一生中可能遇到的危险概率即“危险程度”为:
日常损伤是1/3
行将生育的妇女难产是1/6
家族涉及车祸是1/12
在家中受伤是1/80
受到致命武器的攻击是1/260
死于心脏病是1/340
家属成员死于突发事件是1/700
死于车祸是1/1500
死于中风是1/1700
……
现代社会风险正呈现出高度不确定性、全球波及性、突发性和超常规性等特征;数字化生存也必然带来数字化风险,甚至可以说“生存”即是一种“风险”。在我们生活的世界里,时时刻刻隐藏着许多我们无法预知的隐患。所以,吉登斯区分现代风险的不确定性为“外部风险”(external risk)和“被制造出来的风险”(manufactured risk)。外部风险就是来自外部由传统或自然的固定性所带来的风险;被制造出来的风险指的是我们不断发展的知识(科技、文化等)影响世界所产生的风险,“是我们没有多少历史经验的情况下所产生的风险”。这只要联系一下我们的生态环境和宗教冲突,就很容易理解。根据研究统计,全世界每年至少有40万人的死因与自然生态或社区生存环境有关。
西方“风险”一词(risk)的词根在古葡萄牙语中意为“敢于”。所以,对人生风险的理解要作辩证的分析,不能先入为主地把“风险”政治化、极端化乃至“妖魔化”。有些情况下的风险,往往是作为某种“成本”参与人生阅历的,更是创新生活、追求成功必须付出的代价;当然,如果风险应对失误,就会为人生带来沉重乃至毁灭性打击。因此,我们必须调整人生与风险的博弈尺度和价值坐标,一方面,要将那些无法控制的风险损害尽可能地控制在最低限度,而不要奢望完全控制或彻底根除,这才是应对人生风险、保障公共安全的一种理性态度。另一方面,人们遭遇的风险越多,心理紧张的边际效应就会渐次释放而降低,有利于我们营造应对人生风险的稳健心态,这是现代社会文化传播与传统社会生活定位中人生风险的重要区别,也是现代社会应对人生风险必须采取的文化自觉,更是公安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具体来说,首先必须强化人生风险的“公安”意识与“法制”观念。正如对风险社会、风险人生的提法还比较陌生一样,我们对风险意识与风险观念之类的“负面性”、“反思性”的思考还相当缺乏,前瞻性的预案研讨也还刚刚起步。
人们长期以来对风险意识与“公安”、“法制”观念的培养缺乏一种内在的文化自觉,更缺乏应有的文化自律,大家习惯于一种“事不关己”式的“传统”冷漠,和对职业工作者的现实“期待”。
许多人根本无视或不同程度地忽视了社会的“风险程度”。直到今年以来的南方冰冻、胶济铁路车祸尤其是汶川特大地震及余震等,我们仿佛突然发觉人生风险无处不在,甚至不少人会感到束手无策进而产生不同程度的心理恐慌。所以,应对人生风险必须培养人们健康的公共安全心态与社会文化自觉,大力建构中华民族应对现代“社会—人生”风险的公安文化长城。这首先包括提高认知理解能力和预见能力,涵养并储备足够的心理能量去积极面对,才有可能把握机遇,采取有效的应急预案,寻找化解对策,将可以避免的人生风险尽量及早地“解构”而规避;同时,将不可避免的人生风险的损害程度尽可能地降低。要提倡在日常生活中加强行业自律,全民参与,共同营造应对人生风险的良序社区和公安文化。如有关法规制度、操作程序的建设与完善,“风险”标识的创设警示与信息采集系统的示范并普及,应对风险的理论、文化、工作宣传与研讨等。由此,进一步教育和培养社会形成应对风险的生活理念、思维方式、危机意识等价值观念和精神状态,从而共同形成应对人生风险的整体合力——这也是中华民族前进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国家实力。
(作者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
《科学时报》 (2008-10-17 A3周末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