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谢强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2-7-13 6: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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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制订中的差异
 
■谢强
 
前段时间,参加编修的一部国家规范终于进入了政府主管部门的最后一道程序。规范(code)是国家标准,最终的出版发行有GB编码,代表了某个行业或领域的国家最高标准。这一规范的修订进行了很多次,每次在会议上都会有争议和讨论。争议和讨论是一个正常现象,毕竟,不同背景(科研、设计、工程、业主、厂商、行业管理)的参编人员在一起,代表着不同背景的利益,共同努力才能制定一个大家必须共同接受和遵循的游戏规则。
 
前几年受IEEE(美国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一个标准委员会主席的邀请,也参加IEEE两个相关标准(standard)的修订讨论工作。IEEE虽然是以美国相关人员为主的组织,但是其标准在国际上很多国家都在使用。我所参加的这两个标准委员会以美国、加拿大相关人员为主,还有包括墨西哥、新西兰、智利、德国等许多国家人员参加。我所参与的这两个IEEE标准关系紧密,每年分别在5月、10月召开两次标准修订讨论会,大约6~8年颁布一次新版本的标准。
 
我是先参加了几次IEEE标准的修订会议,后来才受国内相关标准委员会邀请进入我国国家标准修订组。当然,是同样一个行业的标准,中美不同的要求。这是一个关于能源基础设施抗震设计的标准。
 
IEEE标准的修订,和美国的制度一样:参加这个委员会的每个委员话语权是一样的。在大家逐条讨论标准条文时,如果意见相同,就直接通过修改,这个容易。遇到了意见不同之时,就显示了他们的做法:全体委员一起举手表决。如果有2/3委员同意修订,就按照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如果没有达到2/3,某一条款暂时搁置,然后安排不同意见的双方在会后各自进行相关材料的准备,下次会议重新讨论。标委会主席和普通委员的话语权相同。
 
参加国内标准修订以前,对老标准当然是很熟悉的,也能看到其中的不足。国内这一标准修订组有一位老专家,应该说是老前辈,已经退休有年,但是极其固执。在没有进入标委会之前,就有别的委员告诉我:老先生非常固执,以前的规范他起草了一部分,不容别人的质疑,虽然大家都知道很多地方有待完善。
 
我第一次参加国内这一标准的修订,按照程序,主管部门领导在委员会进行了介绍。在获得通过以后,我增补成为了这个标委会的委员,同时增补我们学校成为参编单位。好多人都是老面孔,大家以前都在不同场合交流过。我也第一次见识了这位老专家的做事风格。有过“文革”的历练,人基本上是无所畏惧的。对于规范中的一些不合理条文,我坚持要修改。几位委员一直示意我算了,说老专家很固执、难对付,以前很多次会议大家都领教了。我的想法很简单:既然是国家标准,则必须是行业多数人要认可的;不能因为某人霸占了话语权,大家都不去坚持正确的做法。讨论中,老专家自称国际级专家,觉得大家(实际是我,大家都站在我一边)不尊重老同志!这帽子扣的!!老专家说美国标准IEEE云云。我说:我在你说的那个标准的标委会,你所说的具体是哪一条,我们马上把IEEE的标准打开了仔细讨论。老专家暂停了,马上又说到日本的规范如何如何。我说:日本这个规范主编单位我也访问交流过几次,我有最新版本的日本规范,你能否指出在日本规范哪页哪条?如果你没有理解日本的规范条文,我可以帮助解释。老专家无语。更过分的事情出来了:老专家直接走到规范组正在打字的秘书那里,自己坐在电脑前,不允许修改。大家都看着我,那个意思是说算了吧。似乎是我在闹事。作为主管部门的领导也很多次领教过这个老专家,最后说:那大家投票确定,一人一票。老专家最终只得到了自己的一票……还是非常生气:你们都不尊重老同志,不行了我不干了。实际上很多人都期望他能够自己提出退出。最后还是因为老专家自己利益的关系,没有任何人挽留,他还是自己留下来了。
 
有些人总喜欢靠着一些权力或者资历垄断话语权。很多时候,多数人都知道这些话语是错误的,但是无力去进行纠正,因为要付出的成本太大。多数人隐忍的最后结果,实际上造成垄断话语权者更加肆无忌惮,成为怪兽。(http://blog.sciencenet.cn/u/seisteel)
 
《中国科学报》 (2012-07-13 A3 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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