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2-2-28 7: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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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法”不等于“粮食安全法”
 
中国首部《粮食法》在历经8年浮沉之后终于面世。
 
2月21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粮食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并在3月31日之前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此法由发改委与粮食局两部门牵头制定。
 
全球很多国家都颁布有《粮食法》,它以保证全体国民尤其是低收入群体、弱势人群的粮食食品供应和安全保障为立法宗旨。
 
在《粮食法》动议初始,民众期待的应该是这样一部“粮食安全法”——希望在这部法律中找到关于转基因等生物技术应用、粮食生产流通管理体制改革、粮食食品安全问题解决、农业补贴以及外资进入风险防范等一系列事关中国粮食安全命脉的重大问题的规范和解答。
 
然而,引起更大争议的是,在这份征求意见的《粮食法》中,似乎有意规避了诸如转基因管理、外资进入和农业补贴方式等许多敏感问题。这与众望期盼许久的“为粮食安全立法”的理念差距颇大。
 
《粮食法》作为一国大法,牵涉农业、国土、科技、环保等多个部门多个领域,其制定就需要更多的部门广泛参与。而此番出台的征求意见稿虽然是以保证国家粮食安全为宗旨制定的,但实际上已经变为一个部门法,是退而求其次的结果。其在征求社会意见和未来全国人大审议之时,还会有激烈的利益博弈,最后定稿将是各方意见充分协商、妥协之后的结果。
 
《中国科学报》 (2012-02-28 B1 生物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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