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汉斌 通讯员李晓银)日前,广州市审议通过了《广州市科技成果转化“补改投”试点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其核心目标是通过优化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引导多元社会资本协同跟进,促进更多优质科技成果在广州落地转化。
“我们认识到,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对于比天使投资阶段更为早期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传统金融工具支持不足。”近日,在广州市科技成果转化“补改投”试点工作办法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委科技办专职副主任孙翔介绍,以往财政无偿资助的方式虽能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但没有办法与后续投融资市场形成有效衔接。
《办法》系统构建了职责清晰、流程规范、保障措施健全的运行框架,建立了两种新模式:一是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先投后股”模式,二是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补改投”模式。
围绕这两种模式,《办法》明确了广州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受托管理机构、成果转化合作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及项目承担企业等各方职责,建立了从项目遴选、立项、出资、转股到投后管理、股权退出的全链条管理流程,配套建立“免责与容亏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使用,实现财政资金投入可积累、能循环。
《中国科学报》 (2026-01-19 第4版 科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