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化毕业生“应届”身份
当前,各主管部门对毕业生“应届”身份的界定存在矛盾。教育主管部门认定应届生为“即将毕业但还没拿到毕业证、处于实习或待业状态的毕业生”;人社部门却认为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为2年,部分地区3年)即可,但又附加了“未缴纳保险”的条件。
建议教育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淡化对“应届毕业生”的要求,不将“毕业生报送过就业相关信息、购买过社会保险等情况”作为限制公招、公考的报考条件。
——全国政协委员、南京工业大学校长 乔旭
“双一流”高校招生应以裸分录取
高考制度是我国最具公平性的人才选拔基础制度之一,也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面对我国高教发展水平不均衡的现状,优质高教资源能否得到均衡配置、能否使各省区市考生公平分享,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
当前各省区市考生考入知名高水平大学的难易程度存在显著差别,其公平性有待改进。建议从公开角度考虑,凡是列入第二轮“双一流”建设名单的高校及学科相关专业的招生,一律取消各种加分,以高考“裸分”公平录取。
——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教授 钟茂初
教育部直属高校应与中西部地方高校结对帮扶
为解决我国高教发展不平衡,尤其是优质高教资源布局不合理问题,教育部出台了多项政策,但相关政策和经费覆盖面较小。
建议教育部直属高校与中西部地方高校“一对一”建立结对帮扶关系。按照主要学科类型相近、办学历史相似、有一定合作基础和历史渊源等原则,在每个省区市结对帮扶3~5所地方高校,每5年为一个帮扶周期。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大学党委书记 卢克平
硕士招生考试应改为申请—审核制
现行硕士研究生招生模式录取方式较单一,仍是唯分数论,且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志愿学校,对考生而言风险极大,也不公平。
建议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模式改为申请—审核制。设立各学科专业等级考试,由国家按照一级学科统一命题。以综合成绩申请研究生,模仿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制,一名考生可以申请若干所学校读研。
——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副校长 徐景坤
废除博士招生指标管制
目前高校博士生招生指标存在着名额限制过严的问题。很多高校的博士生导师一年还不能保证一个博士生招生指标,新设置的博士点指标更少,不但不利于博士点发展,更是与解决教育发展中不充分、不平衡的矛盾不相适应。
因此,建议废除博士招生指标管制,还权给高校。由教育部制定博士点管理国家标准,可以限制每一位博导每年招收博士生最多不超过几名。博士培养要遵循“宽进严出”的原则,但不宜把管理重心放在指标限制上。
——全国政协委员、郑州大学教授 沈开举
《中国科学报》 (2022-03-08 第3版 高教聚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