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晨阳 来源: 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9-3-6
选择字号:
把生命教育深植人心


自称中科院 专家的马啸堃及其 学历证书。

自然年轮博物 馆部分藏品。
 

■李晨阳

假冒“中科院专家”马啸堃涉嫌偷带野生动物被捕的事件还未平息,一名重庆高校教师又因私自采挖活体珊瑚被广西警方拘留。不到十天,一个假专家、一个真老师,都因为攫取野生生物而触犯法律。

据目前披露的信息,马啸堃极有可能是有预谋有策划的知法犯法。而那个重庆教授的表现,就更耐心寻味了。他在被捕之后对民警说,自己只是单纯觉得珊瑚好看,没意识到违规。这个说法让民警感到诧异:“你也是个知识分子,保护珊瑚应该是个常识啊!”

大学老师不知动物保护常识?姑且不论这句话是真是假,他能想到用这个理由自我辩护,就折射出一个我们不得不正视的现实:野生生物保护远未成为中国公民的共识,因为显然没有哪个小偷或杀人犯会坚称自己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

2018年的一则新闻《河南男子吃了四只鸡,判了5年罚3万!》曾经引起网友热议。评论区里充斥着这样的言论:“这事弄得有点重了吧!买三十只养殖的放生可以不?又不是杀熊猫,杀老虎!”“小题大做!”“ 普通人吃四只鸡判5年!人家高官贪污受贿1.5亿才判15年!”

而这名河南男子吃的“鸡”,可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冠长尾雉啊!

保护大自然,保护动植物,既是出于理性的人类自我保全计划,也有着生命伦理、人道主义的精神内涵。而具体到上述案例中的每一个违法者,看起来只是伤害了与之邂逅的个体生命,但如果每一个人都不被制止和惩处,蚕食鲸吞之下,毁灭的就会是一个物种,一片丛林,一座岛屿,甚至一种文化。

然而遗憾的是,在今天的中国,环境保护和生物保护的理念远称不上深入人心。很多人对剥夺其他生物的生命没有道德负担。法律划定了“可为”和“不可为”的界限,但人们心中却缺乏“该为”与“不该为”的准绳。因此,当违法成本低于投机收益时,会有更多人轻轻松松就跨过那条红线。这些行为甚至并不影响他们在人群中扮演一个善良本分的角色。

为什么马啸堃等人的行为应该被法律严惩、受道德谴责?因为他们在青少年价值观尚未成型的时候,就把其对自然和生命的热情导向了一个错误而危险的方向。

为什么我们需要好的自然科普、好的生命教育?因为需要把对自然、对生命的爱种进孩子的心里。当对荒野生灵的审美和敬畏深深扎根于人们的价值观念时,纸上的法律才会和心中的道义产生共鸣,我们才能以更低的执法成本,创造一个弊绝风清的社会、迎来一个碧水青山的世界。

《中国科学报》 (2019-03-06 第3版 聚焦)
 
 打印  发E-mail给: 
    
 
以下评论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科学网观点。 
相关新闻 相关论文

图片新闻
科学网2026年2月十佳博文榜单公布! 中国科学家创造柔性热电材料新纪录
我国实现小时级不间断高轨星地激光通信 古代文物暗示了最早的原始文字
>>更多
 
一周新闻排行 一周新闻评论排行
 
编辑部推荐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