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赵广立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9-2-14
选择字号:
中科院青岛能源所变革机制力促成果转化

 

在国家下放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政策的鼓励下,中国科学院青岛生物能源与过程所(以下简称青岛能源所)支持科研团队以授权许可方式成立公司,充分发挥事业和企业单位双重体制优势,以市场化的机制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致力于解决成果转化过程中的瓶颈。

近日,青岛能源所负责人介绍,在国家赋予科研机构更大的自主权后,青岛能源所全面梳理了研究所的规章制度和管理规范,近三年共修订制度90余项、废止制度30余项。尤其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青岛能源所近两年修订并出台了《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与《横向合作管理办法》,新增制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为成果转化工作保驾护航。

据介绍,为鼓励科研人员与企业开展合作以及科技成果转化,青岛能源所建立了全口径的考核评价体系,将知识产权、横向项目、产业化等工作量化,纳入科研团队与个人的考核,与绩效工资、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等关联,在权重设置上充分考虑与基础研究的平衡关系,营造基础研究和应用开发相互欣赏的文化氛围。对科研人员承担企业横向项目进行政策引导,在完成企业委托的任务基础上,横向项目执行节余经费的80%可用作绩效发放,激励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做出贡献的人员。对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进行激励,成果转化收益的80%以上奖励科研人员,采用技术入股方式进行成果转化工作时,该技术经评估作价入股的50%股权直接分配给科研人员个人。(赵广立)

《中国科学报》 (2019-02-14 第6版 转移转化)
 
 打印  发E-mail给: 
    
 
以下评论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科学网观点。 
相关新闻 相关论文

图片新闻
研究提出中国首次载人登月任务候选着陆点 科学网2026年2月十佳博文榜单公布!
中国科学家创造柔性热电材料新纪录 我国实现小时级不间断高轨星地激光通信
>>更多
 
一周新闻排行 一周新闻评论排行
 
编辑部推荐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