濒危的鼠蛙是一场引人注目的法律纠纷的中心。图片来源:美国农业部
因鼠蛙而起的持久法律之争尚未结束。
近日,美国最高法院结束了一场备受关注的争论。这场争论事关政府是否拥有为这种罕见的南部两栖动物指定某些关键栖息地的权力。
此后,美国第五巡回上诉法院将权衡围绕“栖息地”含义以及渔业和野生动物服务局(FWS)的分析引发的含混不清的问题。FWS的分析为该机构为这种带疣青蛙而保护土地的做法提供支持。
最高法院的一致决定对于私有土地所有者来说是一场微弱的胜利,包括木材业巨头惠好公司。该公司反对FWS将其位于路易斯安那州的房产包含在鼠蛙的关键栖息地内。鼠蛙是全球最为濒危的100个物种之一。
最新裁决推翻了第五巡回法院此前作出的维持对栖息地指定的决定。虽然土地保护将持续生效,但土地所有者有机会将该案件提交给上诉法院。他们认为,自己的土地不算是鼠蛙的“栖息地”,因此不能被包括进来。
“在知道政府支持的土地征用变得更加困难后,这个国家勤劳的业主可以稍微放点心了。”位于加州萨克拉门托的太平洋法律基金会律师Mark Miller在一份声明中表示。Miller代表了一些土地所有者。
政府官员拒绝就这一裁决作出评论,但环保人士强调,最高法院实际上并未回答该案件中很多关键的法律问题。
该案件存在争议的地方是FWS在2012年作出的一项决定:将路易斯安那州1500多英亩私人土地包括进其指定的鼠蛙关键栖息地。FWS和顾问科学家将这里确认为拥有对鼠蛙物种恢复最理想的短暂池塘。
这种青蛙曾经生活在美国南部,但数量连年下降。目前,大多数鼠蛙聚集在密西西比河的一个池塘中。
案件的一个主要争论点在于根据《濒危动物法案》(ESA),这些路易斯安那州的土地是否算作“栖息地”。
ESA允许在无人居住的栖息地内进行土地保护,但土地所有者认为,上述1500英亩的土地并不符合条件,因为它们不是栖息地,鼠蛙目前无法在那里生存。这片土地需要改造,才能成为适合鼠蛙生存的家。(徐徐)
《中国科学报》 (2018-12-04 第3版 国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