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正式发布 |
|
|
本报讯 日前,《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发布。近日,国务院新闻办为此举行了新闻发布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勇介绍,《规划》是依据今年中央1号文件作出的阶段性安排和部署,对今后5年的主要任务作出了具体安排。《规划》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按照分三个阶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设定了阶段性目标,明确了今后五年的重点任务,提出了22项具体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3项、预期性指标19项,首次建立了乡村振兴指标体系。
张勇表示,《规划》坚持乡村全面振兴,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围绕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振兴,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对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发展壮大乡村产业、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繁荣发展乡村文化、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等作了明确安排,部署了82项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
余欣荣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向往作出的重大决策。《规划》对指导全国各族人民更好地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规划》细化实化了乡村振兴各项工作,部署了一系列重大工程、重大计划和重大行动,是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蓝图、总路线图。(秦志伟)
《中国科学报》 (2018-10-10 第5版 农业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