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树平
前不久,一位女性患者因尿频尿急来到医院就诊,被诊断为尿路感染。医生开了药,并嘱咐服药7天为一疗程,7天后再复诊。这位女士在服药3天后,觉得症状基本消失,再加上看到药品说明书的用药不良反应,便自行把药停了。岂料一周后,该患者感到浑身疲倦乏力,腰部也有一些隐痛,竟还发起了高烧。再到医院复诊时,被医生诊断为急性肾盂肾炎。
而导致这种情况出现的最重要原因就是,该女士没有按照医嘱按照疗程吃药。
任何药物治疗必须讲究疗程,不能自觉症状改善就停药。该患者服药3天后虽然症状得到缓解,但是膀胱内的细菌尚未完全杀灭,且逆行向上。而自行停药就导致炎症蔓延到了肾盂。本来是单纯的下尿路感染,结果变成了复杂的肾盂肾炎。
用药疗程包括用药剂量、间隔用药和连续用药的时间。在完整的治疗时间段内,如果随意间断用药或停药,不但影响治疗效果,还会使原有疾病复发或“反跳”,病情复杂化,甚至产生耐药性而增加治疗上的困难,严重的会因延误治疗而导致死亡。
那么,治疗用药疗程一般是多长?什么时候可以停药?这并没有一个固定的答案,应该视药物作用的特点和治疗目的而定。
一般来说,用于改善症状的药物,可以“见好就收”。比如,退热药、止痛药、止咳药、安眠药、抗过敏药等,这类缓解症状的用药,就是我们常说的“治标”,症状改善后可以停药。
如果是控制疾病或治疗疾病用药,就必须讲究疗程,不能随意停药。临床有一种说法,称为撤药综合征——是指骤然停用某种药物而引起的不良反应。
常见的一些停药反应的药物有:
1.糖皮质激素类:如考的松、强的松和地塞米松等,长期使用可反馈性抑制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系统,使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分泌减少,从而引起肾上腺皮质萎缩或功能不全。若骤然停药可使原疾病复发和恶化,甚至可发生“肾上腺皮质危象”,撤药时必须逐渐减量,缓慢停药。
2.抗癫痫药:如苯妥英钠、阿普唑仑等,癫痫病人服用,症状得到控制后,若突然中断使用,可引起癫痫频繁发作,甚至出现癫痫持续状态。即使需要更换药物,也应采用逐渐过渡的方法,先在原来用药基础上,加上新药后,才将原用药物逐渐减量至完全停用,停止治疗须在半年至两年内,逐渐减量直至完全停药。此外,精神分裂症患者在服药期间,尽管已有相当一段时间没有发作,但若突然停药则会出现精神分裂症,因此应在症状好转后逐渐减量,并在一段时间内应用维持量。
3.抗高血压药:如果在血压降至正常之后突然停药,血压可在短期内急剧回升,达到或超过治疗前水平,患者会出现出汗、脸部潮红、失眠、易激动、头痛、恶心等交感神经活动亢进表现,严重者可发生高血压危象、脑溢血等。
4.抗心绞痛药:如硝酸甘油等硝酸酯类药物长期服用后骤停可致严重的心绞痛复发,甚至心肌梗死而死亡,此种停药反应可能与患者对硝酸甘油产生耐受性和依赖性有关,这类药物连续使用12周即产生耐药性,且剂量越大耐药性出现越快,此类药物间还有交叉耐受现象。长期服用心得安等β受体阻断剂治疗心绞痛,突然停药容易出现心绞痛症状加重,导致心肌梗死与猝死,为防止停药反应,心绞痛病人撤除β受体阻断剂时,必须小心监护24周,逐渐减少剂量直至最后停药。
5.乙肝抗病毒治疗:尤其是服用核苷类药物,要遵守长期服用的原则。在服药过程中如果突然停药,可能发生肝病的急性加重,甚至肝衰竭。
6.抗结核药:结核病治疗需要长程和联合用药,一般短程治疗也需要6个月,中途不得随意停药。不规范的抗结核治疗极易导致结核杆菌耐药,导致全身播散型结核,给治疗带来困难。
此外,还有抗凝、抗肿瘤、抗糖尿病、调脂、尿路感染治疗等,在症状得到控制后,如立即停药均可影响治疗效果,引起疾病的复发或恶化。因此,患者停药千万不能以症状改善与否为标准随意停药,一定在医生的指导和监护下进行。
(作者单位:湖北省黄冈市中心医院)
《中国科学报》 (2017-01-06 第8版 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