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科峰
有媒体日前报道称,在南京化工园区有一座4年前新建的7层办公大楼,尽管各项设施都已完工但无人使用。相反,院内堆满了废品,成为名副其实的废品回收站。原来,该大楼由化工园区大厂街道办事处所建,原本打算建好后就搬进去办公,谁知适逢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因此该楼就一直闲置至今。
这无疑是一种巨大的资源闲置。建设大楼的费用来自政府拨款,也就意味着来自普通民众所缴纳的税收。作为街道办来说,如果因为原有办公场地破旧而修建新的大楼,本也无可厚非。但为何偏偏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后不敢搬进去呢?答案想必并不复杂,国家对于各级政府官员的办公场地面积等各项标准有明确的规定,街道办修建的这座大楼可能在很多方面都超过了标准。一旦搬进去,很可能违规被上级部门调查处理。所以,干脆还不如维持现状,继续在原有场地办公。
坦白地说,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由于经济的高速增长带来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各级政府忙于修建豪华办公大楼已司空见惯。比如,安徽省贫困县阜阳下属的一个区政府将办公楼修成“白宫”的事情就曾饱受外界质疑。中央八项规定的出台,无疑有效刹住了这种歪风邪气。但是,将新建的办公大楼闲置多年,其做法过于简单粗暴,是一种明显的懒政。
首先,街道办现在仍然在原址办公,说明其实原来的办公楼并不是破旧不堪到非搬不可,那么新建大楼的行为就是一种浪费。其次,在修建完大楼后任其荒废,更是一种巨大的浪费行为,让民众更加难以理解。即便因面积超标等因素导致政府部门无法搬入,但并不意味着这栋楼就没有价值。比如,街道办完全可以将楼整体对外出售或出租,所得收益上缴国库。如果不方便转让,那么也可以告知上级政府部门进行妥善处理。可以说,当地街道办采取不作为的态度,其实是对中央“厉行勤俭节约”规定的一种消极对抗。南京市的相关部门理应迅速介入,对闲置资产和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此外,需要警惕的是,像南京7层办公大楼闲置多年这种情况,并非个例。相关报道也指出,在河南、广西当地也存在类似现象。有鉴于此,各地政府部门有必要组织一次全面盘查,对所有闲置的办公楼、招待所等进行清查,并出台相应的处理意见,让宝贵的公共资源得到有效处置。
《中国科学报》 (2016-05-05 第1版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