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胡璇子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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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农业作为融入“一带一路”的切入点和重点
大湄公河次区域农业合作待“深耕”

 

■本报记者 胡璇子

交换品种264个,示范面积近6500公顷,培训科技人员和农户9000多人次;适宜品种中,陆稻平均增产31.1%,大豆平均增产11.1%,甘蔗平均增产33.3%,马铃薯平均增产10.5%……

这样的一组数字,不仅是云南省农业“走出去”交出的成绩单,也是该省与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等周边国家农业合作不断深化的硕果。

合作的源起,还得回溯至上世纪90年代。当时,东南亚各国之间区域合作发展迅速,澜沧江—湄公河沿岸的柬、中、老、缅、泰、越六国组成的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机制也由此产生。2001年前后,大湄公河次区域农业合作组成立,以期在调整农业政策、促进农业贸易、提高农业生产能力等方面有所作为。

为推进跨境农业合作,2008年,在中国农业部、云南省科技厅等相关部门的支持下,云南省农科院倡导成立了大湄公河次区域农业科技交流合作组。近些年来,在开展区域多边农业合作上,大湄公河次区域农业科技交流合作组了探索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合作模式和简便、灵活、高效的工作机制,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

和云南省一样,广西壮族自治区也在大湄公河次区域的农业合作中取得重大成果。自2005年被纳入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后,农业一直就是广西和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重点。

据悉,在技术培训方面,广西举办了禽流感防控、沼气示范、水稻生产、蚕桑生产和果蔬新品种试种、新技术应用示范及培训;在产业合作方面,广西积极开展与相关国家的农业合作并鼓励农业企业“走出去”,在柬埔寨实施了沼气示范和推广项目,在越南、老挝、缅甸等国家开发建设了甘蔗、剑麻、木薯、果蔬等种植基地和有关项目。与此同时,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已经成为广西农产品贸易的最大伙伴之一。

农业在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和地区占有重要地位。从国内来说,农业在云南、广西两省GDP中所占的比例大约在16%左右,高于全国平均水平5~6个百分点。而柬、老、缅、越等国不仅农业人口比例高,而且是大米、薯类、橡胶、热带水果等农作物和农产品的重要出口国。可以说,中国与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的合作一方面有先天的地缘优势,另一方面,由于自然资源禀赋、经济、技术上的差异,双方在农业领域上又具有很大的互补性和巨大的发展空间。

目前,“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正在促进形成国际农业合作的新格局、带来农业贸易投资的新契机和广阔的新市场。

“把农业作为云南融入‘一带一路’的切入点和重点。”云南省农科院院长李学林表示,云南省要利用周边国家乃至中南半岛五国农业生产优势,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境外粮食生产、天然橡胶、甘蔗、生物质能源等战略物资,拓展农业空间领域,做大做足境外生产、贸易和物流这篇大文章。

《中国科学报》 (2016-01-27 第8版 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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