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4日,水利部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农村饮水安全保障行政首长负责制,着力抓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工作。同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价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合理确定,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意见》还要求各级地方政府建立健全协调工作机制,制定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全面强化水源保护。(萧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