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安
又是一年毕业季。据统计,2015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总数将达到749万人,比2014年再增加22万人,大学生就业面临巨大挑战。
就业是民生之本。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增大,就业问题日渐凸显。不过,我们在关注公开失业的同时,必须对隐性失业问题予以高度重视。这样既能够更全面地了解我国就业现状的真实情况,也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近些年来,我国的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保持在4%的较为平稳水平。已公布的调查失业率仅为5%左右。应该说,和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以及欧美大多数国家相比,该失业率是一个较低的水平。
虽然我国的公开失业率不高,但隐性失业现象却广泛存在。据估算,自1978年以来,我国隐性失业人口数量从3902.8万呈波浪式增加,到2002年达到21598.4万高峰,此后隐性失业人口开始迅速下降,直至隐性失业人口总体消除。其间,第一个波峰在1982~1984年,第二个波峰在1990~1991年,第三个波峰在2001~2002年,此后隐性失业率快速下降,自2004年以来隐性失业率几乎为0,而这种情况也与同时出现的劳动力市场“用工荒”紧密相关。
与传统的隐性失业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不同,当前的隐性失业主要集中在城镇地区。在产生的原因方面也与过去有较大差别,以往的隐性失业主要是因为农村劳动力严重过剩所致,而目前的隐性失业既有统计方法上的问题,也有劳动力市场政策进行托市和保护的问题。我国目前主要采取的仍是城镇登记失业率的统计方法,农村流动劳动力在很大程度上被排除在外。虽然一些调查研究均表明,农民工的失业率均比平均的城镇失业率要低,但农民工职业不稳定、工作不充分却十分严重。此外,城镇失业或无业青年(包括大学毕业未就业人员在内)不登记的现象普遍,宁肯在家当“啃老族”也不愿到就业机构登记失业。
这就意味着,即使简单地以官方公布的城镇登记失业率与实际失业率之间的差额等同于隐性失业的话,那么目前我国的隐性失业率至少在4%以上,涉及到隐性失业者上千万人。假如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城镇登记失业率与调查失业率之间的差距来简单衡量的话,那么隐性失业率也要超过1%,隐性失业人员达到300万人以上。
笔者认为,隐性失业的存在不仅仅可能伤害劳动者的自我权益,还有可能对宏观决策产生误导。因此,必须采取各种措施,包括尽快完善我国的失业统计制度,改进政府的就业补贴政策等,尽快使隐性失业显性化,从而为就业优先战略的实施以及充分就业目标的实现提供可靠的政策参考和依据。(作者系对外经贸大学教授)
《中国科学报》 (2015-06-10 第1版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