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月28日,河海大学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河海大学将文明创建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通过开展学雷锋活动、志愿服务活动、道德讲堂建设、学习型单位、文明有礼培育、勤俭节约活动、道德经典诵读、“我们的节日”等活动,将精神文明建设融入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之中,全面推动了学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据悉,在本次表彰中,江苏共有两所高校获得全国文明单位表彰。(王方)
《中国科学报》 (2015-03-05 第6版 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