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琨
12月16日,发布四川高校新闻的新浪微博博主“四川高校新鲜事儿”称,四川大学锦城学院计算机科学与软件工程系规定,这个学期,学生必须去满30次图书馆,并且每次时间不少于30分钟,否则将影响期末成绩。
该微博同时贴出了一些对这一规定商讨“对策”的学生对话,计算如何“刷够”时间。甚至有人表示,不如“一起贿赂保安”“10张卡给保安刷,给他500,每人才50”。
在学生的对话中不难发现,此前该系也有类似的计时考核方式,但不是30分钟,而是20分钟,于是有人哀叹“前段时间打卡20分钟的日子全部打水漂了”。换言之,之前应付“20分钟”打卡的学生在这样的“30分钟”新规之下,即将开始又一轮的应付。
仔细说起来,无论是20分钟还是30分钟,这样的时长规定对于认真读书的学生来说根本不在乎,甚至不到一次正常的自习时间,而对于根本没有心思安心在图书馆读书的学生来说,每一分钟都如坐针毡,强迫他们坐在图书馆里的话,那些时间也只能用来玩手机、玩电脑……随随便便打发过去。
换言之,这种规定在不爱自习或者不爱去图书馆自习的学生那里,根本行不通,只能沦为一道形式主义的死板考核。规定出来后,不想去图书馆的学生为了不影响自己的期末成绩,自然会想出各种办法应付。但规定内隐含的鼓励学生自习的目的却无法达到了。这种情况熟悉大学生活的人都能预想到,学校和院系发布规定的领导、老师自然也不会不明白。
当然,我们也能够理解院系老师督促学生认真读书、自习的一番好意。但具体到如何引导并鼓励学生形成勤奋认真的良好学风,应当讲究方式、方法。而优良学风的形成一般都由学生自发形成,极少见到强迫性的规定能够发挥作用。大学育人,老师们更应当信任并尊重自己的学生,给他们自由选择的空间。
笔者由衷希望,类似不可能有实效、完全形式主义的规定,还是不要在我们的校园里看到了吧。
《中国科学报》 (2015-12-24 第7版 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