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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歌歌词与纪念碑碑铭是“一稿两用”吗 |
——与隋淑光先生商榷 |
■孟凡茂
【创作校歌和起草碑文是西南联大交给的任务,完成后均须经联大认定,因而,碑文引用歌词也就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
1月2日《中国科学报》刊登的《之作者辨析》(作者隋淑光,以下简称隋文)称只有承认碑铭和校歌词是“一稿两用”,也就是承认冯友兰是校歌词作者,才能消除作者的三个不解。对此,我们有必要考察一下创作校歌词和纪念碑碑文的经过,并讨论一下歌词与碑铭的关系。
一、西南联大校歌的制定和纪念碑的设立
1.关于制定校歌
1938年10月6日西南联大成立了以冯友兰为主席的“校歌校训委员会”, 委员有朱自清、罗常培、罗庸、闻一多。10月30日校歌校训委员会开会,罗庸提交了自己创作校歌词曲。朱自清在日记中记下,“通过罗的词,但未通过曲”。之后,冯友兰请沈有鼎为罗词谱曲。11月24日委员会在冯宅开会,讨论校训和校歌,会上决定把校歌词《满江红》和沈有鼎所制曲谱呈报联大常委会。此后,冯友兰创作了白话体诗“西山苍苍”,朱自清建议让自己的学生张清常谱曲,并寄去了两份歌词。张清常只给《满江红》谱了曲,并在曲谱上写明:“国立西南联合大学校歌《满江红》,罗膺中先生词,张清常谱”。1939年6月校歌进入评审阶段,校歌委员会对《满江红》作了修订,又请马约翰为冯友兰所作“西山苍苍”谱曲,并印制了试唱歌片。此时已有两首歌词和三份曲谱,分别是沈有鼎谱曲的《满江红》、张清常谱曲的《满江红》和马约翰谱曲的“西山苍苍”。6月30日,校歌委员会开会决定把张清常谱曲的《满江红》呈报联大常委会。7月11日,西南联大常委会开会定《满江红》为校歌。
2.关于设立纪念碑
1946年3月2日晚,西南联大常委梅贻琦宴请冯友兰、罗庸、唐兰、刘崇鈜、朱自清等10名教授,商议建立联大纪念碑事。《梅贻琦日记》和《朱自清日记》均记下此事。《朱自清日记》特别说,“主客为罗、唐、刘三人,他们都是纪念碑之设计者”。 5月4日举行了纪念碑揭幕式。关于此事,1968年冯友兰曾回忆说:“我建议立一个纪念碑。大家都赞成。梅贻琦对我说,‘立碑的事就由你包了。’我自家作碑文,看石头,找刻工,请闻一多写碑头上的篆字,请国文系主任罗庸写碑文……于纪念碑揭幕的会上,把碑文当众念了一遍。(这些事都是由我建议,常委会通过。)”虽然以上回忆与朱自清的日记有些不符,但可以认为冯友兰为此做了大量工作。应该说,纪念碑的设立是体现西南联大诸君通力合作精神的华彩一章,参与者一定合作愉快,才有举世称誉的“三绝碑”。
创作校歌和起草碑文是西南联大交给的任务,完成后均须经联大认定,因而,碑文引用歌词也就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既然隋文提出疑问,我们不妨讨论一下。
二、关于隋文的三个未解之处
未解之一,冯友兰用校歌词而不提罗庸会遭人非议吗?
冯友兰、罗庸一同参加了设立纪念碑的工作,冯友兰负责起草碑文,罗庸准备把碑文书写到纪念碑上。大家都在为联大工作,同事之间,冯友兰若引用校歌,只须同罗庸打一声招呼。另外,有“爰就歌辞,勒为碑铭”一句,指出碑铭的出处,也就不存在涉嫌抄袭问题。如此谁还会非议呢?
未解之二,为何要“爰就歌辞”作为碑铭?
隋文谈到李白到黄鹤楼没有题诗,那完全是诗人个人的心绪和情感问题。而冯友兰为纪念碑写碑文是西南联大交给的任务,要写的也是西南联大在国家危难时所表现出的“刚毅坚卓”的精神,以及八年来三校精诚合作的风范,不是表达个人的喜怒哀乐。因校歌词主旨正与碑铭相合,为何不能“爰就歌辞,勒为碑铭”呢?
未解之三,冯友兰自评甚高的碑文如何会在碑铭中 “因袭他人”?
谈到校歌,碑文中说“联合大学初定校歌”,一个“定”字真是准确,校歌词为罗庸创作,但“定”是由联大作出的。冯友兰把校歌词改作碑铭,并非因袭他人,要说因袭,也只是因袭了联大从前的一份决议文件。另外,冯友兰1968年的交代材料中说,“碑文是我作的,但有些意思是综合别人的。如三校合作很好,这是蒋梦麟常说的”。既然冯友兰起草碑文时综合了别人的意思,把校歌词改作碑铭也应是其中一例。
碑文的确是篇雄文,但冯友兰所自矜的是“寓六朝之俪句于唐宋之古文”,并未涉及碑铭,因其不是“骈四俪六”的“六朝之俪句”而是三字体诗。隋文认为铭是碑文的点睛之笔,那只是个人的看法。此类文字,通常重点在前面,碑铭只是以韵文形式的一种补充。
以上讨论表明,尽管碑铭的一部分内容改自校歌词,但并非“一稿两用”。
《中国科学报》 (2015-01-23 第11版 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