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沙森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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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啃老,与其入法不如入心

 

翟小芸供图

■沙森

日前,济南市就《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草案规定,老人可以对子女“啃老”说不。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成年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以无业或者其他理由索取老年人的财物。

山东省此次拟将“严禁啃老”入法与2013年“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有着相似之处,也面临着相同的尴尬和质疑。

支持的一方认为“严禁啃老”入法有利于完善法规、改善当今啃老风气,让啃老族彻底“断奶”;但也有很多人持反对意见,认为条例的修改是“多此一举”,就算老年人有权拒绝“啃老”,举国上下又有几对父母能对子女的困难袖手旁观呢?

“严禁啃老法”初衷虽好,但投诸社会,必然会遭遇亲情伦理与家庭社会现实的双重夹击。

中国人的伦理是建立在以血缘为基础的亲情伦理之上的。个人与血亲和家庭的关系是其他一切社会关系的核心和基础,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可能简单地由法律法规来执行或禁止。

将人情道德层面的问题写入法律的初衷虽好,但是法律也并非万金油,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严禁啃老”等条款也可能会因为法律在道德层面上存在着局限性、缺乏操作性而损害法律的尊严,最终落得与“常回家看看”一样的尴尬境地。

在家庭社会现实层面,“啃老”与“常回家看看”现在已经不能单单视为单纯的家庭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在就业和生存竞争压力颇大的当下,房奴、车奴、孩奴往往成为了大部分年轻人的代名词。而对于常年在异地工作的人们来说,“常回家看看”更是一件奢侈品。仅仅通过法律的约束与倡导不仅很难改变“啃老”等此类问题的现状,还容易引起新的家庭矛盾。可见,“严禁啃老”入法只触及到了问题的表面,而深层的家庭和社会根源还远远未被思考。

中国自进入“独生子女时代”以来,只有一个孩子的家庭结构让大多数父母对孩子倾注了毕生的心血和精力,过度的呵护让孩子失去了独立生活和顽强奋斗的能力。这直接造成了子女在成年后依然在各方面依靠父母的惯性。其实,家长们应该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对孩子来说,最好的教育即是培养一个完整独立的人格,这包括独立的思考能力和独立的生活能力。爱孩子,就不能“帮助”他(她)成为一个无能的人。

对于社会而言,除了要给予老人拒绝“啃老”的权力,更重要的是保障年轻人自身有条件避免“啃老”,给足年轻人“断奶”的勇气,从本质上改变“啃老族”生活的现状,提供更多的就业渠道,让年轻人在居住、结婚、子女教育等方面拥有更多的机会。降低年轻人面临的生活压力,从根源上解决“啃老”问题。

“严禁啃老”与其入法,不如入心。入年轻父母们的心,是要从小培养孩子独立自主和自食其力的意识;入成年子女们的心,是要明白肩上应当承担起的对自己和家庭的责任。

《中国科学报》 (2014-07-04 第6版 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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