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洛克
John Locke
生卒日期:1632年8月29日~1704年10月28日 国籍:英国
代表作品:《论宽容》 《政府论》 《人类理解论》 成就:哲学家、教育家
在知识论上,洛克与乔治·贝克莱、大卫·休谟三人被列为英国经验主义的代表人物,但他也在社会契约理论上作出重要贡献。他发展出了一套与托马斯·霍布斯的自然状态不同的理论,主张政府只有在取得被统治者的同意,并且保障人民拥有生命、自由和财产的自然权利时,其统治才有正当性。洛克相信只有在取得被统治者的同意时,社会契约才会成立,如果缺乏了这种同意,那么人民便有推翻政府的权利。
自然状态也是一种平等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中,一切权力和管辖权都是相互的,没有一个人享有多于别人的权力。
公民政府是针对自然状态的种种不方便情况而设置的正当救济方法。
洛克的思想对于后代政治哲学的发展产生巨大影响,并且被广泛视为是启蒙时代最具影响力的思想家和自由主义者。他的著作也大为影响了伏尔泰和卢梭,以及许多苏格兰启蒙运动的思想家和美国开国元勋。他的理论被反映在美国的独立宣言上。
——摘自赵敦华《西方哲学简史》
《中国科学报》 (2014-06-27 第5版 思想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