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剑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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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镇化利益调整并不浪漫

 
张正河
 
■本报记者 王剑
 
我国新城镇化的思路是:“体现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天人合一的理念,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这一表述被众多网友评价为“浪漫”,然而在中国农业大学教授、国家“三化同步”战略研究首席专家张正河看来,新城镇化思路所涉及的利益调整并不浪漫。
 
《中国科学报》:中央新城镇化思路提出“要注意保留村庄原始风貌,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对此您的理解是什么?
 
张正河:这个思路非常好。这次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新城镇化”思路,就是因为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城镇化发展非常迅猛。短短三十年间,我们原有的300多万个自然村消失了一半,现仅剩150多万个。消失速度如此之快,导致我们看不见山、看不见水、找不到回家的路、记不得乡愁了。在这种背景下,中央提出“慎砍树、不填湖、少拆房,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是英明之举。
 
提法是好的,但做起来难度非常大。我们在调研过程中,看到不少地方把传承中国文化的、很好的建筑拆掉,代之以现代风格的建筑,结果失去了原有的风貌,造成文化上的重大损失。
 
《中国科学报》:在城镇化建设中,大拆大建已经成为一些地方和领导的固定思维,如何改变这一模式?
 
张正河:地方热衷于大拆大建,原因就是受到土地财政以及不正确的政绩观驱动。
 
近年来,很多地方财政状况不佳,许多县市的收入来源大部分来自土地以及土地转让所得。在利益驱使下,地方官员为了保证人员的工资、奖金发放,不得不增加土地供给,其做法就是把老房子、宅基地进行更多更大规模整理,然后换宅基地指标和建设用地指标,从而增加财政收入。我们在调查中发现,有些地市的地方债已经超过其每年财政收入的五六倍,甚至十倍之多,如果不以土地充当财政的话,那么他们的财政地方债压力是非常大的。
 
因此,我认为,对地方官员的考核如果不改变唯GDP观,不改变地方官员的政绩观,不解决地方债问题,只用马路高楼的多少衡量一个地方的发展状况,则大拆大建问题就无法解决,地方干部就不得不循着政府的这个指挥棒行使他的行政权力。
 
所以,如果考核体制和干部提拔任用体制不改变,那么新城镇化建设也无法顺利实施。
 
《中国科学报》:在您看来,“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居民生活条件”会涉及哪些资源调配与利益调整?
 
张正河:目前,如果农民不搬迁到大城市去而是在农村中达到好的生活条件,难度非常大。因此目前相当多的农民进入城市,留下少数农民尽可能在原有村庄达到用电、用水、垃圾处理以及通讯条件的改善。
 
中央一号文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本次城镇化会议,都明确了今后城镇化的发展路线:对大城市、特大城市人口的容纳量和户口进一步严格限制;对中小城市或中小城镇放开户口,让从农村中转移出来的2.6亿打工者尽量多地在这些地方实现城镇化。
 
调查表明,这部分人实际上更愿意在大城市或特大城市就业。相比小城镇,大城市有相对稳定的工作岗位和较高的工资收入。对农民来说,回到小城镇落户,虽然没有户口限制,但是缺少工作岗位和低廉的收入还是让这些人选择离开。
 
实现城镇化有着艰难的政策矛盾。即使户口放开,如果“产城不同步”就不会吸纳更多的人。而目前,大多数县城以下的小城镇就面临这样的问题。因此,在吸纳农民之前,要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这是城镇化的关键。
 
城镇化在不同区域的走向应该是不同的:大城市周边地区肯定要被城镇化,这些地方应主要把土地置换、农民的生存问题和保险问题解决好;自然环境恶劣、不适宜居住的地区,如泥石流频发的村庄,必须让村民搬出。
 
除了上述两种情况,还有一些拥有历史古迹、历史传承的村庄,我们称之为“中国文化DNA村庄”,它们即便再偏远抑或在城市中间,也一定要保留,以志证明,成为看得见乡愁的纪念。
 
所以,中国现在150多万个自然村的走向不能一刀切,应该由相关专家和政府部门划定不同的发展方向,以期实现就地城镇化。这一过程不能流于形式,千万不能只要农民的“地”而不管农民的“人”,或管了农民的“人”却不管农民的“生活质量”。
 
现在的农民只要有钱就会建房子。房子建起来了,娶了媳妇,却到城里去打工,实际上建起的房产基本空置。很多村庄,特别是中部地区的村庄,空心化现象严重。因此,我希望通过媒体向农民进行宣传,不要把更多的钱花在没有发展可能的老家宅基地上了,他们的后代多数不会回去,所以不如在县城买大产权的房子,他们的后代在那里发展,自己也可以在县城终老。如果设计成这样的思路,县城会很容易把人聚集起来,产业也容易发展起来。
 
《中国科学报》:新城镇化与建设新农村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张正河:多年来,我们一直在解读中央文件,2006年一号文件将新农村建设提到很重要的位置,2008年、2010年、2013年的一号文件都重点关注了城镇化。
 
有很多地方官员认为,中央政策是矛盾的。他们简单地认为,新农村建设就是在农村中拆旧房建新房,修马路装自来水;而城镇化则是把更多的人弄到城市去,城市中修更多的马路住更多的人……
 
实际上,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不是矛盾的,而是希望把更多的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体系中,鼓励愿意进城的人到城镇发展;而钟情于农村生活的人则安心农村,做农业大户。重要的是,尽可能地将农民转移到城市去,搞三产、做工等,农村的地相对多了,人少了,改善起来也就更容易了。
 
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两者之间实际上不矛盾,但是在操作中可能会有一些不一致的地方。一句话,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是相互兼容、小步快走的一连串行动,是让我们的农村非常美丽,城市非常繁荣的城乡一体化模式。
 
《中国科学报》 (2014-02-14 第5版 思想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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