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沙森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4-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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斩断伸向儿童的罪恶之手

 

翟小芸供图

■沙森

国庆节期间,7岁的扬州女童到泰州亲戚家吃酒席,未料遭遇不幸。近年来,农村儿童被侵害案件时有发生,从山西被挖眼男孩,到多地农村频发的教师性侵儿童案,再到此次的7岁女童遇害……如何保障农村儿童的生命安全和成长权利已经成为摆在全社会面前的一个重要命题。

农村儿童频受侵害,与社会转型期形成的农村人口结构不无关系。随着进城务工人员逐年增加,农村地区儿童大多成为留守儿童。数据显示,义务教育阶段的留守儿童已超过2200万,并且这一数字正在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数量如此庞大的留守儿童,其安全、教育、心理发展等成长问题正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相比于生活在父母身边的孩子,留守儿童更容易受到犯罪侵害,这其中不乏救援响应机制迟滞等被害后救援不力等因素,但儿童被害预防的漏洞——家庭监护的缺失——确应为此负主要责任。

随着农村“打工家庭”的日渐增多,留守儿童的抚养成为年迈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的责任。老人对孩子的安全及心理方面的照顾往往力不从心,从而给犯罪分子作案提供了机会。

对留守儿童而言,完善家庭监护责任就像一把利斧,足以斩断伸向孩子们的罪恶之手。

家庭监护首先意味着培养留守儿童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留守儿童防范意识差是留守儿童被害事件中的共同特点,预防侵害是意识和能力的综合体现,需要家长不断灌输和培养。

在缺乏双亲监护的无奈背景下,学校也应承担起一部分对于儿童的监护责任。很多农村地区的学校请未出门打工的学生家长作为留守儿童的“临时双亲”,给予这些孩子关爱和帮助,很多地方的学校老师也主动承担起“临时家长”的角色,这些都是在学校中弥补留守儿童家庭监护缺失的好办法。

政府应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可以大力发展农村产业和县域经济,就地就近实现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如果就在本地工作也可以有丰厚的收入,那么毫无疑问农村劳动力会选择在本地工作,这样他们就可以照顾自己的孩子,从而减少留守儿童的数量。这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监护缺失问题的根本途径。

《中国科学报》 (2014-10-17 第6版 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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