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温才妃 来源:中国科学报 发布时间:20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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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变专科”招生疑云背后
 
■本报记者 温才妃
 
71名学生入学2年,当初承诺的全日制本科一下子变成了成人教育专科。日前,央视曝光的一起首都师范大学虚假招生事件引发大家关注。首师大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澄清该事件系中介公司虚假招生宣传所致,负责教学的首师大高等美术教育研究中心(以下简称“高美中心”)事先并不知情。
 
那么,究竟事件的始末如何?谁又该对这起虚假招生负责呢?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高额学费换不来安心文凭
 
王建(化名)的妈妈如果没有接到这通承诺本科学历的招生电话,此刻王建可能正在国外某所大学就读。
 
虽然母子俩也对这通电话产生过怀疑,但在当时,“有读大学的渠道,又要交高额的学费,应该假不了”。
 
据王建介绍,虚假招生涉及环境艺术设计、平面设计、影视动漫设计、学前教育4个专业,最低的学费也要1.28万元,最高的达1.98万元,加之3500元学籍注册费(统招没有这笔费用),以及住宿费、保险费等,每年要交2.07万至2.77万元不等。
 
然而,不仅学费上与统招生有所差异,他们使用图书馆、入住的宿舍楼都与之不同,甚至连学生证、购买火车票优惠凭证都没有。
 
更加让人感到不安的是,一部分人当初接到的招生电话承诺了本科学历,一部分人则被告之是职业教育。究竟最终的学历如何,学生们不敢深想。
 
发现问题是在2011年10月,这批学生参加了成人教育考试信息采集,卷面上写着“高中起点升专科”考试。“这个时候,我们这才知道走的是成人高考的途径。”
 
出了考场,有学生找班主任反映问题,班主任的回答是“你们得先考专科,然后再专升本”,无意间透露出王建等人的学历有猫腻。之后,学生多次向班主任提出质疑,班主任也承诺向校方反映,可校方始终没有人来解释。
 
直到2011年11月,学生们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其他高校的专科入学考试,首师大校方才得知了这个虚假的招生承诺,学生们这才发现,当初给他们打招生电话、带他们的班主任均来自一个招生合作公司——北京致远东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事发后,经过三次协商,与该公司有合作协议的首师大提出了签订协议和承诺书的解决方案,免去学生之前的学杂费,并一次性赔偿7万元补偿金。
 
“我很后悔当初的选择,但是我还想继续完成学业,自考专科,然后专升本。学校曾建议我们走法律途径,但是走法律途径还将浪费更多的时间成本,所以我和其他同学接受了学校的赔偿方案。”王建说。
 
首师大也是事件的受害一方
 
一张看似平常的录取通知书,只是多了“本科”两字就彻底失真了。
 
首师大美术学院党委书记常建勇指出,王建等同学的录取通知书上“本科”两字是由招生公司虚假宣传、擅自添加的。
 
据悉,首师大高美中心是一家可为社会公众提供美术类职业教育培训服务的专业机构,其性质为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自身并不具备颁发高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法定资格。
 
2011年7月21日,高美中心(甲方)与北京东方致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乙方)签订“职业培养课程班培训协议”。协议规定“由甲方和乙方合作,通过市场化运作,共同开办职业培育系列课程班培训项目。由乙方组织招收学员到甲方进行二至四年全日制课程班学习……学员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后颁发高等美术教育研究中心结业证书。”
 
也就是说,王建等71名学生的“本科”录取通知书并没有法律效力,入学后所授的课程也是职业培训课程,结业后获得的将是职业培训的结业证书。当然,也不排除学生通过自考专科、专升本的形式,获得成人本科的文凭。但绝非是统招统分的全日制本科生。
 
这起自2011年7月爆发的招生诈骗事件,首师大校方直到2013年11月26日学生到校反映,才得知录取通知书造假,进而了解情况、展开调查。
 
常建勇告诉记者,由于公司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高美中心负责教学和教学管理,学生的众多诉求都被公司隐瞒了。“学校作为受害一方,必将依法追究公司的严重违约责任和对学校所造成的名誉伤害。同时,学校及下属单位首师大高等美术教育研究中心监管不力,学校将追究个别人的责任。”
 
而矛头指向的北京东方致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早已在2013年12月初就搬离了原址,不知道所踪,公司电话也始终无人接听。
 
办教育要有神圣感
 
在学校履行承诺给予学生经济赔偿后,事件暂且告一段落,然而,这场风波背后,带给我们更多反思。针对该事件的处理,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教授别敦荣认为,学校首先应该向学生道歉,学生被欺骗、蒙受损失,是整个事件中最大的受害者。而事实上,首师大目前仍未就该事件公开道歉。
 
在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看来,学校以不知情来回避责任,实则就是含混处理,负责任的做法是,学校应该组成调查组,调查这一合作办学中的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责任人,如果存在利益输送,还应该由司法机关介入调查。
 
他同时提醒,考生和家长要注意混淆计划内招生和计划外招生的骗术。“考生和家长不要侥幸地认为,用金钱可以获得和其他大学生一样的文凭。这是考生保障自身权益的前提条件。”
 
别敦荣补充,尽管学校最后免除了学费、支付了补偿金,但是并没有让全部的学生满意,也并不能完全弥补他们的损失。“学生属于弱势群体,学生与校方之间的博弈是不对等的。学生(计划外录取,难走计划内办学的维权途径)遇到类似的事情如何维护自身权益?一个比较可行的办法就是通过正规渠道进行申诉,让领导部门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
 
“诸多类似案件反映的都是高校办学宗旨的问题。学校对办学缺乏严肃的态度,简单化地理解大学的办学行为,把办学看成是经济行为,完全按市场化方式运作。”别敦荣说,“办教育要有神圣感。无论是正规办学还是非正规办学,都要把公益性、社会责任放在第一位,不能单纯追求经济利益。”
 
《中国科学报》 (2014-01-09 第5版 大学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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