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今日,我们也没有一支高素质且稳定的民办教师队伍。而之所以如此,更深层次的原因则在于民办高校教师的身份没有得到确认。
●如果说“领导者不懂教育”这一民办高等教育内部问题正在慢慢缓解的话,那么在外部环境上,相关政策相对模糊的现状正在成为阻碍其发展的重要因素。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校长 顾也力
近几年,中国的民办教育,尤其是民办高等教育正在蓬勃发展。据统计,截至去年4月,国内民办高校数量已经占到普通高校总数的约30%,在校生人数高达505.07万人,约占全国普通高校在校生总数的22%。这充分说明了民办高等教育对教育整体发展的巨大贡献。
但在规模发展的同时,我们的民办高等教育质量却没有明显的提升,这一点从社会对民办高校的态度上就能充分显现。而要实现民办高等教育的充分发展,我们还需要做很多工作。
民办教师需要身份认可
民办高等教育质量提升不尽如人意的现状是多方面因素综合造成的。在我看来,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便是民办高校师资队伍的建立远不如公办高校。直到今日,我们也没有一支高素质且稳定的民办教师队伍。而之所以如此,更深层次的原因则在于民办高校教师的身份没有得到确认,很多民办高校的教师都存在一种“打工者”的心态,这导致其很难真正踏下心来,从事教育、科研工作。而从教师的行业来讲,要打消他们的这种心态,就需要在政策上认可他们的工作。联系到现阶段中国社会的国情,认可他们的一个重要标志便是——给予他们一个事业编制。
总体来看,目前我国的民办教师队伍大致由两部分人组成,其中一部分是退休的老教师,但大部分还是刚刚毕业的研究生,这些人支撑着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如果编制问题不解决,教师流动性便会非常大,也建立不起稳定的教师队伍,而现状恰恰如此。政府不应是仅做口头上的支持,而是应在政策上使其能够在工作岗位上安心,并能够感受到社会的认可。
需要注意的是,给予民办高校教师编制并不一定意味着政府财政投入的增加,因为民办教师的工资一般都是由民办高校创办者解决的。从长远角度看,政府需要对其未来的社保和养老做一定照顾,但这方面的投入不会很大。
当然,也有人可能会提出,目前国内党政机关正在淡化编制,给予民办教师编制似乎与改革潮流不符。但在我看来,编制实质上代表的是政府对于民办教师群体的认可。即使赋予其编制后,再与其他党政机关同步进行淡化改革,也能增强民办教师的身份认同感。
制度建设切中民办教育要害
回顾高等教育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发现,长期以来,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是以公立为主的。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之前,民办高等教育在我国几乎是“绝迹”的。民办高等教育的出现与市场经济的确立几乎是一致的。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私营经济已经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但民办教育却没有得到足够的发展,这其中的深层次原因值得思考。
对比公立高等教育,民办高等教育的优势与劣势都是十分明显的。其优势在于办学体制灵活,且自身更加市场化,能够及时把握社会发展的新动向,培养对路人才;其劣势则在于办学者个人的“主观因素”对学校的发展和成败的影响很大,某些办学者不正当的经营理念也导致一些人形成了“民办教育就是赚钱的,进到里面没有安全感”的偏见。
对此,我们需要加强对民办院校“老板”的教育,让教育投资者真正懂得教育,明白教育究竟为何物。应该说,近些年来,懂教育的“老板”正在变得越来越多。民办院校也开始重视教师的作用,开始明白教学、科研、服务、传承的关系,并出现了一批优秀的民办教育机构。
然而在欣喜的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如果说“领导者不懂教育”这一民办高等教育内部问题正在慢慢缓解的话,那么在外部环境上,随着民办高等教育的一步步发展,国内对于民办教育的法律不清晰,相关政策相对模糊的现状正在成为阻碍其发展的重要因素。
事实上,早在2002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便已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但这部法律的规定内容相对较为宽泛,对一些诸如税收、教师身份、学校管理等具体问题没有作清晰的界定。这就导致了民办教育领域的“多头管理”,民办教育者疲于应对的现象时有出现。
近段时间,国家一直在强调制度、法制的建设,这其实是切中了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要害。制度的缺失导致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缺乏应有的安全保障,很多省市甚至对民办教育没有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这些都使得教育者不得不将大量的精力花在了“研究”政策上。政府需要承担起其“服务者”的职能,制定适应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划,并督促教育者按照发展规划执行,并在遇到问题时帮助其协调解决。
我相信,只要有关部门拿出足够的勇气和智慧,在制度层面充分保障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未来10年内,我国的民办高等教育定会有一个崭新的面貌。(本报记者陈彬采访整理)
《中国科学报》 (2013-05-02 第7版 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