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君山
最近一段时间,我国多地遭遇雾霾袭击和地下水污染形势日益严峻的消息,尖锐地刺激了普通百姓的神经。而这两件事在相当程度上反映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的落后。
所谓基本公共服务,按《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说法,指的是建立在一定社会共识基础上,由政府主导提供、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阶段相适应、旨在保障全体公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求的公共服务。目前,我国在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及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确定了44类共80个基本公共服务项目。似乎很繁杂,其实也简单,不外乎“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在现代社会,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是政府的主要职责。但“基本公共服务”概念正式进入执政党的全代会报告是十七大,共三次明确提及。十七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逐步建立符合国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的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八大报告则六次明确提及。此前,2011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成为我国第一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总体性规划。
可见其成文也晚、其规划也迟,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建设仍相对落后。去年年底,《中国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力评价(2011—2012)》蓝皮书显示,2012年我国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总体依然较低。而从最近一系列环保问题引发的舆情看,广大民众对改善公共服务的期望十分迫切。那么,如何加快并改善基本公共服务建设呢?
首先,政府必须自觉转变基本公共服务的定位,从政绩考核上扭转唯GDP主义,扎实建设服务型政府。无论是从经济学理论看,还是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政府的最佳定位就是为市场和社会服务。政府大兴GDP崇拜,短时间内或许带来经济的激情,但从根本看,难免扭曲市场和社会对资源的配置,甚至荒废自己原本的职能。
其次,在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上,必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优化配置资源的功能。“十二五”规划提出:“在坚持政府负责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这无疑是对的,但力度还不够。政府是基本公共服务建设的主导者,但主导不是包揽,恰恰相反,应让市场来具体包揽。通俗讲就是,政府做董事长,市场做总经理。
再者,必须开展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监测与评价,尤其要大力引入第三方独立评估。“十二五”规划强调,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各省级政府“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鼓励多方参与评估,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这是正确的,但力度也明显不足,第三方独立评估不仅要“积极引入”,更是“不可或缺”。没有独立的监测与评价,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评估就会流于自说自话,事情就会流于自娱自乐。一个真正负责任的政府,应主动招标引进独立的第三方评估。
总之,各级政府必须力主基本公共服务,把基本公共服务的生产与供应尽可能地还给市场,把基本公共服务的监测与评价尽可能地还给民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更牢靠的基础。
(选自凤凰网博客:http://blog.ifeng.com/article/23893623.html)
《中国科学报》 (2013-03-07 第3版 两会特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