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企业连遭“337调查”,是人家故意刁难,还是我们无意侵权?专家提醒—— |
专利之争,小心“躺着中枪” |
|
■本报记者 彭科峰 实习生 傅哲明
日前,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决定对中国、日本、韩国等国企业出口的部分光盘驱动器及其同类组件启动“337调查”。这项调查涉及联想集团有限公司、联想(美国)公司,中国台湾联发科技,韩国LG和三星,日本任天堂、松下和东芝等企业。
其实近年来,中国企业频遭美国“337调查”。2012年,中国企业遭受美国“337调查”13起,其中有12起以专利侵权为由而发起。中国企业为何在专利方面频频“中枪”?中国企业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
知识产权制约
“337调查”得名于《美国1930年关税法》337条款。1930年该法制订时期,全世界深陷经济危机,美国贸易保护主义氛围浓厚,关税法的出台迎合了当时的社会需要,而后经多次修正沿用至今。
立法后,337条款一度被长期搁置。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迅猛发展,337条款也在社会的需求下,将重心从提高关税转移至知识产权保护。337条款是贸易救济法,企业一旦被认定侵权,将不能继续把相关产品销往美国。
有专家认为,“337调查”是美国“新贸易保护主义”的有力手段,是其贸易壁垒的一大利器。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马一德指出,知识产权与世界贸易组织挂钩,成为贸易的一个元素,由此变成发达国家制约发展中国家的一把“利剑”——即所谓“大国吃小国”。
“337调查”是否歧视中国
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统计显示,2013年上半年,美国共发起“337调查”24起,比上年同期下降17.2%。其中,涉华调查10起,比上年同期略降9.1%,但中国仍居美国“337调查”涉案国之首。
为何美国如此针对中国?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李巍表示,我国企业被美国进行“337调查”次数逐年增多的主要原因是:美国从中国的进口量在不断增大。据美国商务部网站统计显示,1985年~2012年,美国从中国进口货物价值除2008年~2009年下降外,大体呈上升态势。
“此外,我国企业虽然近年来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不断上升,但侵权行为确实还比较严重。”李巍认为,“一调查就说人家和我们过不去,这有些小心眼了。应该先看一看我们是不是真的侵权了。”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史晓丽则告诉记者:如果中国企业对调查结果不服,可以向美国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知识产权意识须提高
专家认为,面对“337调查”,中国企业在发展中要学会自保。
“首先要先检讨自己。”李巍指出,美国以科技创新立国,对知识产权给予了非常严格的保护。国内企业向美国出口产品之前,可以先行调查产品是否可能涉嫌侵权。
“企业不一定是恶意侵权,但要注意‘无意识侵权’。”史晓丽认为,“要小心借鉴,同时又要认真考虑如何才不至于侵权。”
马一德认为,企业“走出去”之前,要了解目的国的游戏规则,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对于有观点提出我国应仿照美国,建立对进口产品的行政保障体系,李巍表示,国内侵权可以通过司法程序解决,没有必要建立同美国一样的行政体系,因为外国侵犯中国知识产权的可能性较小,“暂时没有这样的现实需求”。
但李巍认为,如果的确存在滥用“337调查”设置贸易壁垒的情况,可以由国家出面在WTO框架下协商,“但前提是,明显的滥用行为很多”。
“既要讲贸易自由,也要讲贸易公正。各国都有义务堵截侵权产品。”李巍说。
《中国科学报》 (2013-12-05 第4版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