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树平
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公安部近日发布《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希望通过人防、物防、技防三级防护体系构建“平安医院”,人防就是要增加保安力量。同时,《指导意见》还规定,要完善4个系统建设,即建立完善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和电子巡查系统。救死扶伤的医院,怎么就成了防死防伤的场所呢?
将时间推回到30年前,不仅医院没有保安,社会行业也没有保安一说。为什么社会在发展,社会秩序却乱了?原因大致有三:一是没有畅通、及时、刚性的医疗纠纷处理流程和方法;二是一些部门的不作为助长了“医闹”的气焰;三是媒体对医疗纠纷一边倒的失衡报道,为“医闹”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医院遭受“医闹”攻击的时候多会第一时间报警,而有时警察出警姗姗来迟,或者认为“人死为大”,这些是医疗纠纷而不是社会治安案件;警察、法律部门大多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处理方法,“医闹”的责任人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惩处。
导致医患矛盾的因素中媒体舆论的导向作用不能忽视。譬如,“茶水化验”、“八毛门”事件等曾被媒体广泛报道,其最后的调查结果却大相径庭。为此,原卫生部新闻发言人在新闻发布会上呼吁:“希望媒体报道的时候注意情况,不能不管谁和医院闹纠纷和闹事,都义无反顾地站在医院的对立面。如果媒体丑化医疗机构,可能导致医患关系的紧张和广大群众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受到损害和损失。”
增加医院保安人数就能制止“医闹”吗?答案是否定的。
保安人数增加会误导或鼓励医院武力解决医疗纠纷。 医院保安是一个服务性岗位,其作用主要是为患者提供便捷舒适的就医环境,不能作为解决暴力冲突的力量。况且医院保安的职责范围、处置纠纷的方法等并没有具体规定。保安的作用如何发挥?
医疗活动中,保安不可能时刻守在病床前或跟在大夫身边,不可能及时制止随时可能出现的伤医事件。医院会因此进一步增加运营成本,加剧“看病贵”。
综上,如果政府建立第三方中立的处理机构,完善法律途径,缩减维权成本,使患者家属认为医院的诊疗过程存在问题的时候,能够遵循正常的法律途径,而不是寻求暴力解决。这样难道不比增加保安人数来得更好吗?然而,政府部门并没有从问题的根源入手,而是建议医院建立“人防、物防、技防三级防护体系”,完全将医患矛盾公开化、对立化,这恐怕不是解决问题的好方法。
《中国科学报》 (2013-11-01 第17版 生活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