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郑金武)10月29日,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基金委”)与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北京市科研院”)签署合作协议。据悉,在未来3年里,双方将围绕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联合资助该市的基础研究工作。
根据协议,北京市基金委与北京市科研院将开展联合资助工作,首次合作期为2014~2016年,北京市科研院出资不低于北京市基金委的5倍。这一新举措标志着首都地区的科研机构不仅是科技活动的创新主体,更是科技投入的主体,也必将成为科技成果应用的主体。
据介绍,联合资助试点的最大特点是:鼓励开放合作,充分整合首都科技资源。同时,开放合作的模式将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自然科学基金工作及基础研究领域工作,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基础。
《中国科学报》 (2013-10-31 第4版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