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琦
近日,静态总投资达168亿元的陕西省引汉济渭工程被责令停工,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被处以20万元罚款。这是今年环保部开出的第一张罚单,也是对未通过环评便擅自开工建设项目的最高罚款。消息一出,便引发了广泛关注。
环评报告未经审批就开始大规模建设,这已经不是环保部第一次处理此类项目了。在2009年的环保风暴中,环保部曾暂停审批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项目,华能集团和华电集团也各有一家在建水电站被责令停工整改。
不过,令人尴尬的是,板子高高举起后,却是轻轻落下。在接受相应处罚后,这些“先上车”的项目都顺利“补上了票”,完成了环评和相关的审批手续。
环评法明确规定,任何新、扩、改建项目都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环保部门的审批后才能动工兴建。也就是说,只有环评通过了,工程才能获得“准生证”,否则就会被“一票否决”。不过,在引汉济渭工程中,环评程序显然没有得到尊重和落实。
引汉济渭工程建成后,将大大缓解关中地区的用水问题,使西安、宝鸡、咸阳、渭南等城市的1000万人喝上汉江水,300万至500万亩耕田恢复灌溉。工程的重要性毋庸置疑,当地实施这一工程的迫切心情也能理解。
但是,这不能成为“未批先建”的理由。越是重大项目、重点工程,越应该严格执行环评标准,因为重大项目投资巨大、覆盖面广、影响深远,一旦决策失误,将以我们生息的环境为代价,而这种损失是无法挽回的。如果是在“生米煮成熟饭”后,用既成事实来倒逼环评程序的通过,环评的功能无疑大打折扣。
为何诸多工程屡屡视环评如无物?除了建设者环保意识差外,还与“未批先建”的违法成本过低有关。环评法规定,未通过环评擅自开工建设,最高罚款20万元。然而,该罚款金额对于动辄投资上亿元的大项目来说,不过是九牛一毛。环评法还规定,交纳罚款后,企业可补办环评手续。这样的法律条款,客观上也是对“先上车后补票”者的纵容。
如何维护环评的有效性和严肃性,破解“先上车后补票”的怪现象,是环保部门面临的严峻考验。为避免类似尴尬再次发生,我们需要一种持续的制度性保障,从根本上提高公众和决策层的环评意识,形成决策层高度重视、公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为此,相关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强化环评制度的贯彻落实,同时大幅提高“未批先建”的违法成本,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着力在环保意识、立法、行政体制、社会监督等多个层面构建系统的环保体系。
《中国科学报》 (2013-01-30 第1版 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