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发言人近日在答记者问时称,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但部分节目出现内容低俗、格调低下、渲染暴力色情等问题。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按照“谁办网谁负责”原则,对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一律先审后播。
此言一出,立即引发网友热议,超过500万人对这一话题发表评论,有质疑审查标准的,有怀疑这是另一条利益链的,还有拔高到影响言论自由与民主的。最一致的观点,则是当权者又自作多情地当起了全体网民的监护人。
一个创意,一台摄像机,几个不知名的演员,谁都可以成为生活的导演。因为其具有的“草根情结”,又切合当下网民快餐式、碎片化的消费诉求,各种题材的网络剧、微电影都受到无数网民的围观。
作为一种广义上的言论表达,如果有内容涉嫌违法,可以依法处理责任人,预防式的审查只能让人反感和抵制,如同给每个公民先套上个过滤器,任何“污染视听”的内容都要提前被扼杀。不禁让人呼唤遥遥无期的影视节目分级制度,使得所有网民都可以自得其乐。过分压制创造力和想象力的空间,靠权力审美和审查,恐怕是出不了好作品的。
《中国科学报》 (2012-07-13 B1 文化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