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日本学术振兴会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日本学术振兴会(JSPS)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双方将在2027年继续共同资助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
一、项目说明
(一)项目类型。
包括合作交流、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在华会议)、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出国会议)三类项目。
(二)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资助领域包括数理科学、化学科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管理科学和医学科学。申请代码1须根据资助领域和研究内容选择对应的申请代码,建议选择至最后一级。
(三)资助强度。
对于合作交流类项目,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5万元/项;对于双边研讨会类项目,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8万元/项。
(四)资助规模。
拟资助合作交流项目20项左右,双边研讨会项目(包括在华会议及出国会议)共4项左右。
(五)资助内容。
对于合作交流项目,NSFC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日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住宿费、伙食费和城市间交通费等。JSPS资助日方研究人员访华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对于在华会议项目,NSFC资助中方举办会议所需的会议费和中、日双方参会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JSPS资助日方参会人员的国际旅费。
对于出国会议项目,NSFC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日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和签证保险等相关费用。JSPS资助日方举办会议所需的会议费和中、日双方参会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六)研究期限。
申请合作交流项目,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4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申请双边研讨会项目,研究期限应填写2027年4月1日至2028年3月31日。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管理办法》和双方达成的共识,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必须正在承担(主持人或参与人)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合作交流项目),并必须依托该项目进行申请。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二)日方合作者应符合JSPS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JSPS提交申请。日方申请指南详见JSPS官方网站。
(三)单方提交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四)更多中方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一、申请条件与材料/(一)申请条件”中相关内容。
三、限项申请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二)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同一组织间协议框架下的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四)《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二、限项申请规定”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采取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2. 申请人须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具体步骤如下: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申请合作交流项目: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JSPS(中日)”,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申请双边研讨会项目:点击“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组织间协议项目)”或“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JSPS(中日)”,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3.预算编报要求。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项目资金预算仅包括“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填写入资金预算表序号第4项“业务费”,本项目无间接费用。
申请合作交流项目或出国会议项目,在“预算说明书”栏目,应按交流年度根据需要为出访人员的国际旅费、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制定详细预算。
申请在华会议项目,在“预算说明书”栏目,应为来访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制定详细预算。
4.申请书填写说明。
中日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双方依托单位和双方项目负责人(默认为“中方申请人信息”栏目和“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应严格一致,否则将不予受理。
申请合作交流项目,应在“项目执行计划”栏目,按照交流年度,详细列出出访及来访人员姓名、出访及来访日期和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内容。
申请双边研讨会项目,应列出会议日程安排和拟参会人员信息。中方参会人员应至少来自国内3个不同的单位。
5.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附件材料包括:
(1)申请合作交流项目,须提交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1)。中外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分享的原则或机制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交流协议。
(2)申请双边研讨会项目,须提交双方共同撰写的英文申请书(英文申请书模板见附件2)。中、英文申请书的基本内容须保持一致。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请依托单位根据《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五、依托单位职责”的条款内容,重点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的科技伦理、科技安全进行审查;对本单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依托单位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关于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提交等事宜,请参照《关于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执行。
(三)项目申请接收。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的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6年6月2日至2026年9月3日16时(北京时间)。请申请人注意提醒外方合作者在其资助机构的截止时间前提交申请。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关于项目申请中的更多问题,请参见《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注意事项》(https://www.nsfc.gov.cn/p1/2860/3571/121141.html)。如有疑问,请致电项目联系人。
五、批准结果通知
将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通知资助结果。
六、项目联系人
国际科研资助部
电话:010-62327441,010-62325452
邮箱:dip2-xm@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电话:010-6231747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科研资助部
2026年6月2日
附件:
1. 合作交流项目协议模板.doc
2. 双边研讨会项目英文申请书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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