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5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最高科学技术奖拟奖励人员和拟奖励成果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现对2025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最高科学技术奖拟奖励人员和一、二、三等奖拟奖励成果进行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6年5月14日至5月20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的成果和成果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努尔别克联系电话:0991-3823583
监督处:0991-365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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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83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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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2025年度自治区最高科学技术奖拟奖励人员
2.2025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拟奖励成果
自治区科技厅
2026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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