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科研项目与人才计划申报普遍存在的‘35岁、40岁、45岁’的刚性年龄门槛,但随着人口预期寿命显著延长、健康水平持续提升以及退休年龄逐步推迟,这一年龄框架不仅与当代科研人员的实际创新周期不符,更衍生出一系列突出问题。”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理工大学副校长金双根说。
金双根表示,在这样的年龄束缚下,许多科研人员为在截止年龄前“抢跑”,被迫选择短平快、易出成果的研究方向,难以静心从事需要长期积累的重大基础研究或原创性探索。同时,部分大器晚成或经历不同成长路径的优秀人才因年龄“过线”而被排除在支持体系外,造成人才资源的巨大浪费。
“此外,这种‘年龄焦虑’还会进一步加剧了科研领域的急功近利氛围,不利于潜心钻研精神的养成。”金双根说。
金双根 受访者供图
为此,他建议对国家层面主要科研项目与人才计划的年龄限制政策进行系统优化。
一是将将原有刚性上限(如35、40、45岁)调整为更具弹性空间“生理年龄”(如调整为40、45、50-55岁等),并在评审中引入“科研工龄”(即获得博士学位后的年限,如10年、15年、20年)作为重要参考维度。
“此举旨在更科学地评估科研人员所处的职业发展阶段与实际科研积累,而非单纯以生理年龄划线,使那些在领域内深耕多年的研究者同样能获得公平的竞争机会。”他说。
二是针对不同的学科特点和研究类型,实施差异化的年龄政策。
“具体而言,对于数学、理论物理等需要长期积累的基础学科,以及涉及重大装置、长期观测、人文社科深度理论研究等领域,应大幅放宽甚至取消项目申请的年龄限制。”他说,同时建议在国家科技计划中,专门设立面向资深科研人员的“长周期重点研究项目”或“学术带头人专项”,重点支持已证明研究能力、正处思想成熟期的学者挑战重大科学问题,鼓励其开展非共识性、高风险高回报的原创探索。
三是深化“破五唯”改革,在各类评审中进一步突出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降低年龄因素在评审标准中的权重。
金双根建议设立以“代表作”和“中长期贡献”为核心的评议机制,引导评审专家关注申请者的学术思想、发展潜力和研究规划的可行性,而非其年龄是否符合“最优”区间。
四是选取部分国家科研管理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或国家实验室先行开展政策调整试点,对放宽年龄限制后的项目质量、人才成长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倡导“创新不问年华”的理念,表彰在不同年龄阶段取得突出成就的科学家,营造尊重科研规律、宽容失败、鼓励坐得住“冷板凳”的学术文化与社会氛围。
“科技强国建设需要最大限度激发全年龄段科研人才的智慧与热情。”金双根说,打破僵化的年龄束缚,建立更加符合科研规律与人才成长规律的评价支持体系是释放创新潜能、应对国际科技竞争、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必然要求。此举将有助于广大科研人员,特别是那些正处于创造力“黄金期”的资深学者能够心无旁骛、厚积薄发,为我国攀登世界科技高峰贡献毕生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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