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科技成果转化“补改投”试点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其核心目标是通过优化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引导多元社会资本协同跟进,促进更多优质科技成果在广州落地转化。
“我们认识到,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对于比天使投资阶段更为早期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传统金融工具支持不足。”1月15日,“广州市科技成果转化‘补改投’试点工作办法”新闻发布会上,广州市科技局党组成员、市委科技办专职副主任孙翔介绍,以往财政无偿资助的方式虽能起到“雪中送炭”的作用,但没有办法与后续投融资市场形成有效衔接。
记者了解到,针对科技成果转化中最艰难、风险最高的“最初一公里”,广州市正在通过财政资金“补改投”的方式,弥补市场不能充分发挥作用的薄弱环节。《办法》系统构建了职责清晰、流程规范、保障措施健全的运行框架,建立了两种新模式:
一是,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先投后股”模式。“先投后股”模式主要针对由高校、科研机构、概念验证中心、科技服务机构等孵化、培育或引进,且尚未获得股权融资的早期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先投后股”的“先投”是指前期财政资金联合成果转化合作机构按照1:1出资,以科技计划项目形式投入,支持初创企业开展技术验证与产品开发;“后股”是指当项目达到约定条件后,将前期投入的资金转化为企业股权。
二是,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补改投”模式。广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已连续成功举办10年,已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2025年广州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已落下帷幕,由知名投资机构的专业投资人组成的评委从1196个参赛项目中,评选出210家获得一、二、三等奖的科技中小企业,其中未获得过股权融资的企业有186家,占比89%。本次大赛“补改投”改革,市科技局将原大赛获奖补贴中的1亿元,转变为股权投资,对于有融资需求且符合条件的获奖企业,开展尽职调查后,进行200万元的股权投资,带动初创企业跨越首次融资瓶颈。
围绕这两种模式,《办法》明确了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受托管理机构、成果转化合作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及项目承担企业等各方职责,建立了从项目遴选、立项、出资、转股到投后管理、股权退出的全链条管理流程,配套建立“免责与容亏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使用,实现财政资金投入可积累、能循环。
据介绍,《办法》的创新之处,可以概括为三个亮点:一是机制创新,打造“市场+政府”首轮投资机制;二是生态协同,构建“跟投+首投”的风险承担共同体;三是理念提升,确立“激励+容亏”的长效治理体系。在项目“转股”和“退出”阶段,通过设计“让利激励”机制,财政资金将部分股权和收益让渡给承担了早期风险和赋能职责的合作机构及创业团队,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为稳步推进改革,广州市科技局已与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开展首期3000万元试点合作。孙翔指出,“先投后股”作为“补改投”改革的核心举措之一,不仅是财政资金使用方式的改变,更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重要探索。它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制度设计,重点解决“谁来遴选项目、谁来赋能企业、如何多方共赢”的问题。
“《办法》的出台,是我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一次重要探索。它不仅是财政资金使用方式的变革,更是科技创新治理理念的提升。”孙翔表示,通过这项试点,广州期待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活力,吸引更多优质创新资源和资本汇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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