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事学校
近日,昆明传媒学院因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消火栓水泵故障),加之整改不力,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其从重处罚3.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载明:6月10日,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对昆明传媒学院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消火栓水泵故障)。鉴于该单位整改不力,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现场照片、视频等证据证实。
该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给予昆明传媒学院处罚款3.5万元的处罚,“限其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根据云南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进行缴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的数额”。
公开资料显示,昆明传媒学院前身为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由云南省教育厅主管,云南首控教育管理有限公司举办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位于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名胜区七甸街道广南社区广博路57号,法定代表人李宝山。该校共开设音乐表演、舞蹈表演、录音艺术等38个本、专科专业,现有在校生141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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