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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1.5亿余元,原贵阳医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王小林受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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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2日,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原贵阳医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原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王小林受贿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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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至2023年,被告人王小林利用担任原贵阳医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原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等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并购重组、医疗设备和器械耗材采购、药品销售、工程项目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亿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王小林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王小林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王小林作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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