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发布时间:2021/8/19 11:4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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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度推动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第二批项目申报评审的通知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普部(科普工作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各有关单位:

中国科协科普部2021年继续组织实施推动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项目,部分重点任务通过申报评审方式遴选确定承担单位。现将第二批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科技类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非法人单位和个人申报。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且在相应领域具有广泛影响力。

3.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配备专门团队,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4.熟悉科普工作,在科技工作者中具有广泛号召力,与科普机构有广泛联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接受申报:

(1)两年内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2)两年内被中国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3)两年内未按要求完成中国科协科普部有关项目的。

二、项目设置

(一)2021中国科幻大会宣传组织实施(项目编号:2021qmkxsz-08)

项目内容:

紧紧围绕2021中国科幻大会“科学梦想 创造未来”主题和专题论坛及相关配套活动,组织各类媒体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积极调动地方的参与积极性,形成持续性宣传热度,营造积极的科幻大会舆论氛围。

1.完成2021中国科幻大会宣传工作方案;

2.组织召开2021中国科幻大会宣传媒体策划会;

3.组织光明网、中国网、腾讯、新浪、今日头条(或同等量级媒体平台)等不少于5个媒体平台对2021中国科幻大会开幕式进行联动直播;

4.组织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系列(包含中央电视台、CGTN、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科技日报、中国日报、经济日报、工人日报、中国新闻社、中国青年报、人民政协报、中国妇女报、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中国网、经济网、中新网、中国青年网等中央媒体;腾讯、百度、新浪、今日头条等平台型媒体,总数不少于30家,针对2021中国科幻大会重点活动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对不少于10位参与活动的科幻专家学者进行深度采访报道;

5.组织人民日报、新华社、光明日报、科技日报、中国科学报、新华网、光明网、人民网、中国网等中央主流媒体根据大会亮点、专家采访等内容进行图文新闻报道,发表评论员文章等,不少于20篇深度解读稿件。

6.2021中国科幻大会活动相关新闻推送至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中央主流媒体,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网、光明网等中央重点新闻网站,新浪、腾讯、百度、网易等商业网站,今日头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总体发布稿件不少于150篇。

7.组织联动20家地方科协融媒体平台对2021中国科幻大会进行矩阵式传播;

8.组织CGTN、中国日报等对外宣传主流媒体对2021中国科幻大会进行对外宣传;

9.完成2021中国科幻大会全媒体宣传统筹组织安排。

经费额度:不超过65万元

项目周期: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

申报要求:具备大型专题活动宣传策划和组织经验,宣传手段灵活、宣传渠道多样,与中央主流媒体、境外媒体有良好合作关系,在百度、今日头条、知乎、抖音、微博等拥有自主宣传平台,具备完成工作的团队和相关条件。

联 系 人:张 璇 周寂沫

联系电话:(010)68578243

(二)优秀科教影视节目公益展播组织实施(项目编号:2021qmkxsz-09)

项目内容:

1.在深圳科技影视周期间举办优秀科教影视影视活动及科幻科普影视大师班交流提升活动。线下活动规模不少于200人。

2.组织开展优秀科教影视作品征集展映活动。征集遴选反映优秀科普影视作品,制作《优秀科教影视作品集》,组织开展网络和线下公益展播。线上展播点击率不少于50万,并在主流媒体、科普中国、1905电影网、时光网等专业平台进行推广宣传,点击浏览量不少于50万。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鼓励有条件在社区、校园、农村等开展线下展映活动。

3.邀请科教影视专家、科幻作者、科幻影视制作人与业界相关人士等不少于20名业内知名专家,围绕科教影视发展组织开展论坛,并将专家观点、论坛汇编成册。

4.邀请国内外科教影视的知名专家和科普UP主通过“云课堂”方式开展不少于5场专题讲座。讲座覆盖人数不少于5万人次。

经费额度:不超过65万元

项目周期:2021年11月31日完成

申报要求: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应熟悉科教影视发展情况,具有组织实施科教影视制作人交流活动的经验,具备制作科教影视作品的场所和能力等条件,具有媒体渠道和宣传推广经验。具备组织相关活动的团队以及组织协调、项目指导和管理经验。

联 系 人:张 璇 周寂沫

联系电话:(010)68578243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合适的项目进行申报。同一法人单位不得重复申请同一项目,已获得中国科协其它项目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同一法人单位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个,一经受理不再调整。同等条件下,以往承担过科普部项目且验收结果优良的单位优先考虑。如有协作单位,需在申报书中写明,并明确任务分工、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责、权、利。

(二)本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委托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申报材料为中国科协科普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附件),请登陆中国科协网站(www.cast.org.cn)“通知通告”下载填写,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必须在法定代表人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等手续齐全后将申报书Word版和盖章扫描件同步报送 qmksxm@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申报单位+项目编号:2021qmkxsz-XX)。

(三)申报受理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中国科协科普部将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结果将通过中国科协网站公布。

(四)各入选子项目承担单位与中国科协科普部签订合同,经费由中国科协科普部按年度拨付承担单位。

四、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施

1.项目应由项目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

2.项目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配套资金,申请中央财政资金与配套资金须分别编报,并详列测算依据。已有财政支持人员经费的单位,不可列支固定人员工资类预算。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申请中国科协其他经费支持。

3.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财政补助单位须对项目经费单独核算。

(二)项目变更

项目事项确需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专门就调整向科普部上报,具体、完整地说明调整的原因、工作内容、预算金额和内容等,并加盖公章,经科普部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调整。未履行规范调整程序的变更视为无效。

(三)项目监督与验收

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中期检查、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中期报告、项目总结以及经费决算与管理等资料。对项目验收不合格、不及时整改的单位,科普部将依据合同约定采取警告、通报、追缴经费等措施。

(四)项目绩效信息收集

项目单位应加强对项目效果的实时评估,在项目实施的关键节点,对各类主要的受众人群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和统计分析,准确、实时、完整地量化、具体化服务效果。

本通知未尽事宜解释权在中国科协科普部。

联系方式:

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李 佩 刘明月

联系电话:010-62220927-8009 010-62220927-8008

电子信箱:qmksxm@163.com

中国科协科普部:黎功敏 李伟元

联系电话:(010)68571887

附件:中国科协科普项目申报书.doc

中国科协科普部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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