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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教育厅:从严控制高校异地校区,不支持高校跨省异地办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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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出通知,明确将从严控制高校异地校区,不鼓励、不支持高校跨省开展异地办学。严控数量、严把条件,确需省内设立异地校区的,需纳入广东省高校设置规划。
据广东省教育厅官网8月13日晚间消息,为做好广东省高等学校设置“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教发〔2021〕10号)和教育部《关于开展“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宜予以通知。
除了“从严控制高校异地校区”外,通知明确的“具体政策”还包括:
积极稳妥推动独立学院转设。把独立学院转设作为高校设置工作的重要任务,坚持“一校一策”,平稳有序、好中快进推动转设。独立学院转设事项不受数量限制,优先纳入规划;
合理布局新增高校。强化资源配置,合理控制高校增量。新建高校的举办者需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方向、区域及产业行业人才需求、高等教育保障能力等,明确举办主体和相关责任,提出本地区和行业确需设置的项目,坚决避免盲目设置、重复投入、同质发展。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新建、分立、资源整合等方式,设置质量高、特色强、规模适度的普通本科高校。积极探索以捐资、设立基金会等方式举办普通本科高校。社会力量有意举办民办高校的,应充分调研熟悉我省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现状,认真研究我省教育需求,审慎决策建设;
引导存量学校高质量发展。聚焦关键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以优质高等职业学校为基础,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对照本科层次职业学校设置标准,稳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学校。支持办学历史久(须为2006年及以前审批设立)、办学质量佳的师范、医学、公安类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严格“学院”更名“大学”条件,从严控制同层次更名。对于符合设置条件、专业布局合理的技师学院,可申请纳入规划,按标准和程序设置为高等职业学校,坚持一校一名,名称须体现行业以及职业教育特色。
工作安排方面,通知提到,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于9月5日前提交纳入规划的正式申请及相关材料,逾期概不受理。公办高校异地校区由学校会同所在地级以上市政府向省教育厅申报;民办高校由学校直接向教育厅申报,须附上校区所在地级以上市政府同意函。
河北省教育厅近日一则涉及到高校异地校区的通知也引发关注。
据河北省教育厅官网8月6日消息,为做好“十四五”期间河北省高等学校设置工作,根据《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教育部《关于“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河北省教育厅决定启动《河北省高等学校设置“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通知中的“主要原则”部分提到,发挥规划导向作用。原则上职业教育学校不转为普通教育学校,特色学校不变为综合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不升为高等职业学校。从严控制异地办学,新申报设置事项的学校,须不存在跨省异地校区。对确需设立省内异地校区的,严控数量、严把条件。对现存高校异地校区,本着平稳有序原则逐步清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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