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完成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25%的目标,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关于征求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2022—2030年预期目标建议的函》(下称《征求建议函》),提出从2021年起,消纳权重将从紧安排;从2022年开始,各地在2021年实际完成情况的基础上,采取年均等额增长的方式逐年提升,确保到2030年,全国各省份达到同等消纳权重。
《征求建议函》提出,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2021年按16.6%考虑,2030年按26%考虑;一次能源消费总量,2021年为51.2吨标准煤,2030年为60亿吨标准煤;全社会用电量,2021年为8万亿千瓦时,2030年为11万亿千瓦时。据测算,2030年全国统一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为40%,各地2021年实际完成情况与40%的差值,将被平价到9年,为各地每一年需要提升的百分点。
《征求建议函》指出,拟实行双消纳双考核,压实风电太阳能发电发展责任。为压实2030年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总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责任,对各省级行政区域分别设置总量和非水电两类消纳责任权重,且两类权重均应逐年提高,或至少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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