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生态环境部官网正式发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进行规范管理,《办法》将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这也标志着中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正式投入运行。
《办法》明确,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产品为碳排放配额;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以及符合国家有关交易规则的机构和个人,是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交易主体。《办法》指出,生态环境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建立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组织建设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
《办法》还规定了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这些单位应当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碳排放数据,清缴碳排放配额,公开交易及相关活动信息,并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办法》还特别强调,碳排放配额分配以免费分配为主,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要求适时引入有偿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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