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是实现区域一体化的重要支撑和基础。没有统一的标准,就没有统一的区域市场,也不可能有真正的区域一体化发展。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公布以后,目前各项工作都在加快节奏,在长三角地区市场体系一体化建设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框架下,成立了长三角标准一体化建设工作组。另外,建立了统一标准制定机制。
此外,探索区域统一标准编号。明确了统一使用长三角区域编号规则,由地方标准代号、长三角标准一体化字段“310”、标准顺序号和年代号等四部分组成。其中,标准代号由“DB”加上各省(市)行政区划代码前两位数字组成。
但是,“目前标准一体化工作大多停留在三省一市自发协商的状态,工作层面不够高,组织化程度较弱,协同力度不够强,涉及到上位组织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事务难以创新突破。无法真正起到以标准一体化为抓手带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作用”。 全国政协委员、浙江大学副校长罗卫东表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加快长三角标准一体化实质性进展,助力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罗卫东提出系列建议。
罗卫东建议市场监管总局加强对长三角标准一体化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牵头成立区域标准化联合组织,负责区域统一标准的立项、发布、实施、评价和监督等。
另外,罗卫东建议市场监管总局赋予区域协同标准统一编号,将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作为试点,探索区域协同标准统一编号制度,实质性推进区域标准一体化工作;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建设国际标准化长三角协作平台,集聚浙沪苏皖四省市国际TC和产业资源,共同提升区域国际标准化水平。
罗卫东还建议市场监管总局支持以浙沪苏皖区域为主体,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等共同开展公共服务、乡村振兴等领域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助推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版权声明: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科学报、科学网、科学新闻杂志”的所有作品,网站转载,请在正文上方注明来源和作者,且不得对内容作实质性改动;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新媒体平台,转载请联系授权。邮箱:shouquan@stime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