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河北省水利厅获悉,3月22日世界水日当天,《河北省河湖保护和治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是河北省第一部系统全面对河湖保护治理予以规范的省级地方性法规,开创了以立法规范河湖保护名录制度的先河。
据悉,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11日高票表决通过《条例》。这部地方法规共设7章64条,紧紧围绕保护和治理两大主题,设立了总则、规划编制、治理和修复、保护和监管、河湖长制、法律责任等章节。《条例》明确规定,河北省实行河湖保护名录制度,加强水源地保护和重点河湖专项整治,严格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并与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划定等相衔接,实行岸线分区管理,明确分区保护要求。
该《条例》的出台,使得河北省对河湖的管理,从单一河道治理观念向流域之治、生态之治转变,系统推进河湖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协调进行跨区域统筹、全流域治理,为河北省河湖生态建设筑牢了“法治之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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