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关于支持重庆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
国科函规〔2020〕12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关于恳请支持重庆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渝府函〔2019〕160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号)的部署,按照《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规〔2019〕298号)的要求,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支持重庆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重大举措。试验区建设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庆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探索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新路径新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发挥人工智能在重庆市建设西部大开发战略支点和国家中心城市中的重要作用,有力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创新发展。
二、发挥产业链优势,提升人工智能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充分发挥重庆在人工智能领域产业基础良好、应用场景丰富、基础设施健全等优势,加大人工智能研发部署力度,聚焦智能制造、智慧城市重点领域加强技术集成和应用示范。培育壮大人工智能硬件、机器人等产业,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在传统工业基地改造升级中的作用。开展智慧旅游、智慧物流、智慧交通、智慧生态保护应用示范,打造具有山城特色场景的智慧城市。
三、加强政策创新,营造有利于人工智能发展的良好生态。开展人工智能政策试验和社会实验,探索制定人工智能地方性法规,构建数据保护与开放共享新模式,加强面向人工智能企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推进人工智能伦理道德建设,探索政府治理智能化新方式。
科技部将积极配合重庆市推进试验区建设,协调研究解决相关政策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和资源对接,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政策措施并予以推广。建立监测评估机制,跟踪评估试验区建设进展情况,根据评估结果给予激励和支持。
专此函复。
科 技 部
2020年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科技部关于支持成都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
国科函规〔2020〕13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
《关于恳请支持成都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川府函〔2019〕140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号)的部署,按照《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规〔2019〕298号)的要求,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支持成都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重大举措。试验区建设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成都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探索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新路径新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充分发挥人工智能在推动成都产业转型升级和民生改善中的重要作用,有力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创新发展。
二、依托重大应用场景和科教资源,加强人工智能研发创新。充分发挥成都在人工智能领域应用场景多元、科教资源丰富等优势,加强人工智能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发,完善智能化基础设施,优化人工智能创新空间布局,在智能空管、普惠金融、智慧医疗等场景加强应用示范,培育以行业融合应用为引领的人工智能新业态新模式,推动构建开放型产业体系。
三、探索体制机制创新,释放人工智能创新创业活力。开展人工智能政策试验和社会实验,建立人工智能伦理规范、法规政策和数据安全治理体系,健全大院大所协同创新机制,深化科技成果管理改革,强化政策支持,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
科技部将积极配合四川省推进成都试验区建设,协调研究解决相关政策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和资源对接,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政策措施并予以推广。建立监测评估机制,跟踪评估试验区建设进展情况,根据评估结果给予激励和支持。
专此函复。
科 技 部
2020年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科技部关于支持西安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
国科函规〔2020〕14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推荐西安市申报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陕政函〔2019〕157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号)的部署,按照《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规〔2019〕298号)的要求,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支持西安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重大举措。试验区建设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西安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探索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新路径新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发挥人工智能对西安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有力促进“一带一路”建设。
二、充分利用科教优势,加强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突破和应用。发挥西安在智能感知处理、智能交互等方面的研发基础和人才优势,强化人工智能基础前沿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完善人工智能孵化服务体系,积极拓展应用场景,在先进制造、文创旅游、商贸物流等方面形成一批有效的行业解决方案,打造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引擎。
三、健全政策体系,优化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生态。开展人工智能政策试验和社会实验,探索建立人工智能伦理法规和监管体系,完善数据开放共享机制,加大对人工智能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的支持力度,创新人工智能人才培养、引进和培训机制。
科技部将积极配合陕西省推进西安试验区建设,协调研究解决相关政策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和资源对接,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政策措施并予以推广。建立监测评估机制,跟踪评估试验区建设进展情况,根据评估结果给予激励和支持。
专此函复。
科 技 部
2020年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科技部关于支持济南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
国科函规〔2020〕15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报送济南市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方案的函》(鲁政字〔2019〕194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号)的部署,按照《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规〔2019〕298号)的要求,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支持济南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工智能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重大举措。试验区建设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济南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探索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新路径新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发挥人工智能在推动济南市新旧动能转换中的重要作用。
二、整合科技和产业资源,增强人工智能创新能力。发挥济南人工智能应用场景丰富、算力基础和数据资源雄厚等优势,加强人工智能技术研发攻关,完善智能化基础设施,加大成果转移转化力度和产业集聚,推动人工智能在制造、农业、交通等重大场景中的创新应用,促进传统产业智能化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动能。
三、创新体制机制,探索建立人工智能治理新模式。开展人工智能政策试验和社会实验,研究制定人工智能伦理监管政策,探索数据开放共享、知识产权管理和激励企业创新等方面的新措施,改革研发组织模式,创新引智育才机制,积累一批有利于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政策工具。
科技部将积极配合山东省推进济南试验区建设,协调研究解决相关政策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和资源对接,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政策措施并予以推广。建立监测评估机制,跟踪评估试验区建设进展情况,根据评估结果给予激励和支持。
专此函复。
科 技 部
2020年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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