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31日电 北京时间1月31日凌晨,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在日内瓦宣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建议对中国采取旅行和贸易限制。
那么,什么是“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国国家卫健委31日刊文对相关定义进行了说明。
据介绍,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HEIC)是指根据《国际卫生条例》规定所确定的不同寻常的事件:通过疾病的国际传播构成对其他国家的公共卫生风险;及可能需要采取协调一致的国际应对措施。
此前,世卫组织总干事召集了《国际卫生条例》突发事件委员会会议(由独立专家参会),该委员会向总干事提出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建议和临时建议。
中国国家卫健委指出,如确定正发生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总干事应当根据程序发布临时建议。可酌情(包括在确定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已经结束后)修改或延续此类临时建议,此时也可按需要发布旨在预防或迅速发现其卷土重来的其它临时建议。
临时建议可包括遭遇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缔约国或其它缔约国对人员、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和(或)邮包拟采取的卫生措施,其目的在于防止或减少疾病的国际传播和避免对国际交通的不必要干扰。
临时建议可根据程序随时撤销,并应在公布三个月后自动失效。临时建议可修改或延续三个月。临时建议至多可持续到确定与其有关的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之后的第二届世界卫生大会。
据介绍,世界卫生组织针对人员向缔约国发布的建议可包括以下意见:不必采取特定的卫生措施;审查在受染地区的旅行史;审查医学检查证明和任何实验室分析结果;需要做医学检查;审查疫苗接种或其它预防措施的证明;需要接种疫苗或采取其它预防措施;对嫌疑者进行公共卫生观察;对嫌疑者实行检疫或其它卫生措施;对受染者实行隔离并进行必要的治疗;追踪与嫌疑或受染者接触的人员;不准嫌疑或受染者入境;拒绝未感染的人员进入受染地区;以及进行出境检查并(或)限制来自受染地区的人员出境。
世界卫生组织针对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和邮包向缔约国发布的建议可包括以下意见:不必采取特定的卫生措施;审查载货清单和航行路线;实行检查;审查离境或过境时采取消除感染或污染措施的证明;处理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邮包或骸骨以消除感染或污染源(包括病媒和宿主);?采取具体卫生措施以确保安全处理和运输骸骨;实行隔离或检疫;如果现有的一切处理或操作方法均不成功,则在监控的情况下查封和销毁受感染或污染或者嫌疑的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工具、物品或邮包;以及不准离境或入境。(完)
特别声明:本文转载仅仅是出于传播信息的需要,并不意味着代表本网站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站转载使用,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作者如果不希望被转载或者联系转载稿费等事宜,请与我们接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