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许悦
无论哪个领域,公平与公正都是人们所追求的最佳状态,在教育领域也不例外。也正是为了追求公平与公正,近些年,各类排行林立,众多第三方教育评估与认证机构纷纷建立,开始在我国教育改革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民办教育工作部际联席会议2019年工作要点》便提出,探索建立健全民办学校第三方质量认证和评估制度,提高评估结果应用水平。
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发展得如火如荼,问题自然也随之而来。前不久,中国计算机学会就因“难以正常展开工作”而声明退出工程教育认证协会,引起不少人关注。
计算机学会表示,由于秘书处与其挂靠单位教育部评估中心界线不清,客观上评估中心替代了协会,以行政方式指挥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失去了“第三方独立”认证的基本属性,与加入华盛顿协议组织的承诺相违背。因此,只得做出这一无奈的决定。
此事除了让人感到遗憾外,很多人不禁更深一步思考: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第三方教育评估如今处于怎样的状态?在第三方教育评估被鼓励、推动的今天,其发展又存在哪些问题与困境?
“稚嫩”的第三方教育评估
提到第三方教育评估或认证,不得不放眼世界。美国作为现代教育评价的起源地与中心,在教育评价方面一直走在前列,在第三方教育评估或认证上也不例外。比如,在美国教育部和国家自然研究基金的项目规划中,其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就是第三方评价。
19世纪末到20世纪初,美国政府为了规范高校医学专业教育、推动其发展,着手建立起高校专业认证机制。美国医学会响应,成立了医学教育和医院委员会,专门从事该专业考察、评估等工作。此后,全球掀起专业认证风潮,各种评估认证机构相继建立。
近年来,我国顺应世界教育发展态势,对于第三方教育评估愈发重视。
“2010年,我国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明确提到,要推进专业评价。鼓励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对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课程等水平和质量进行评估。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估制度。探索与国际高水平教育评价机构合作,形成中国特色学校评价模式。建立高等学校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这无疑明确了我国教育评价改革的方向。”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说。
此后,2013年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委托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2015年,教育部又下发《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改变的若干意见》,构建“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格局;2017年,《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重申了建立健全教育评价制度,建立贯彻大、中、小、幼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制度,建立标准全部要分成多级评价、多元参与、学段完整的教育质量检测评估体系……
“尽管如此,目前我国第三方教育评估和认证等还处于初期阶段,有很多需要进一步规范、完善的地方,可以说仍处于缺位状态。”北京某高校教授张腾(化名)分析道,各种排名充斥眼球、各类评估应接不暇,然而其中真正具有规范性和公信力的却很少,“许多第三方评估或认证机构,并不能够得到被评价者的认可”。
问题重重的“第三方”
既然处于被鼓励的良好发展环境中,为何许多第三方评估得不到认可,难以受到被评估者们的欢迎?此次计算机学会退出工程教育认证协会时公布的原由,或许就已经揭示了其中一个原因——第三方的独立性问题。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育管理学院院长余凯在其发表的《第三方教育评估权威性和专业性的来源及其形成——来自美、英、法、日四国的经验》一文中曾明确表示,第三方教育评估是指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策划指导,并以独立于政府和学校之外的社会中介组织为操作主体,对学校的办学资格和教育教学水平等进行评估的活动,具有中介性、独立性及公正性等特点。
“实际上,评价原本就会体现一定的政府导向,而正确的导向是可以被体现的。但是,导向不意味着对于第三方评估主动干预甚至是干涉,否则,评价就会失去独立性、会变形,评估的公平公正和权威性就难以保障。”张腾表示。
除了独立性难以保障外,在迅速崛起的诸多第三方评估机构中,其专业性也存在问题。
美国马萨诸塞大学波士顿分校终身教授、教育领导学系主任严文蕃曾指出,评价的本质是基于材料和证据的搜集与分析,对教育各个环节及其特征和结果进行判断的过程。而美国教育评价的科学化设计有两个特点:一是由于教育的滞后性特征,所有教育干预都要做到长期跟踪;二是强调使用实验方法(随机实验和准实验法)。“不论采用何种评价方法,评价最核心的还是提供证据。”
在张腾看来,在我国,科学、完善的评价标准、方法很难建立起来。如今的一些第三方评价机构中,其队伍的专业性非常弱,组成人员的素质更是参差不齐,“一些评估中心、机构沦为‘关系户’的容身之所,这些人并不具备相关的专业能力,难以采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教育评价,其所在机构自然就缺乏专业性和公信力”。
补齐阻碍发展的漏洞和短板
面对我国第三方教育评估存在的种种问题,张腾表示,要逐个击破难点,补齐阻碍其发展的漏洞和短板。
“首先,规范第三方教育评估,建立一套完善、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其次,确保第三方教育评价的公益性而非营利性。不要让利益和创收的烦恼掺杂进评估中,从而避免一些不公平的现象产生,保障第三方教育评价的独立性。”张腾说。
2016年11月,由国内教育研究机构——中华教育改进社组织举行的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联谊会在京召开。在该联谊会起草的《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联谊会共识》中,就已经明确了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需要弥补完善的问题。其中提到的第一点就是,明确第三方教育评价的职能定位。坚持落实管办评分离,划清政府部门与专业评价机构的职能边界。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重在发挥其科学、客观评价功能,政府与专业机构各司其职,使整体教育评价工作朝健康、良性的方向持续发展。
对此,熊丙奇也强调,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改革,必须培育独立的第三方专业评价,行政部门应该放权,不能继续主导第三方评价,否则,会使第三方变为假第三方,影响改革进程。
事实上,在美国,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建立、发展、实施等,早已经得到相关法律的保障和支撑,以规范其行为,保证其独立性、公平性和专业性,这无疑对于我国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的管理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作用。
除上述两点外,张腾表示还要培养教育评价专业人才。
“如今高校中教育测量与评价专业的人才数量和水平难以跟上我国第三方教育评价发展的脚步。因此,我们要积极培养教育评价专业人才,建立专业的第三方教育评价团队,杜绝‘关系户’和高校教师扎堆等影响评价公平公正性的存在,这样才能够逐步树立第三方教育评价的权威性,才能逐步得到被评价者的认可。”张腾说。
《中国科学报》 (2019-04-24 第2版 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