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新技术、新发明、新成果的不断涌现,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高新技术的蓬勃发展,都为网络知识产权工作带来新课题。
■本报记者 张晴丹
当前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发展日新月异,与快速发展的知识产权日益融合,“互联网+”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塑造区域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和促进产业机构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
近日,以“智能互联:知识产权技术供给与法律保障”为主题的首届中国互联网知识产权大会在江苏常州举办,旨在深入贯彻“互联网+”和“中国制造2025”国家战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技术供给和制度供给双重作用,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相结合。
新形势下,互联网知识产权迎来了发展新时代。
共同面临的时代命题
2001年~2017年全球互联网用户数量增加了9倍,互联网的生态也在发生变化,视频数据占互联网流量一半以上,移动互联网远远超过了计算机上网,互联网作为人工智能活动的新模式,已经渗透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中国互联网拥有全球人数最多的用户,网络生态多样性最丰富、创新应用最广泛、变化最快速。随着中国互联网经济高速发展,新兴互联网企业成长为国际巨头,传统行业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互联网化、草根化、平民化的创业热火朝天,在互联网平台上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
“我们已经看到互联网经济正在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经济转型升级的新起点、企业发展的新动力、创业就业的新领域、扩大消费需求的新渠道。”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长田力普表示。
而互联网新技术、新发明、新成果的不断涌现,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高新技术的蓬勃发展,都为网络知识产权工作带来了新课题。“跨界局面日益加剧,侵权主体日益泛化,跟传统环境下的知识产权制度大不一样,比如侵权责任认定困难、利益诉求复杂多样等。”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韩秀成说。
“因此,如何构建实施互联网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体系无疑是一个重大的现实课题。”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中国办事处主任陈宏兵看来,知识产权理应成为全球互联网规则体系的重要内容,社会对知识产权制度在激励和保护创新中的关键作用存在广泛的共识,而互联网恰恰是全球创新中最为活跃的。
日前,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2018年年会开幕式主旨演讲中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这都成为新时代互联网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南。
互联网发展大潮汹涌澎湃,网络知识产权工作方兴未艾。“互联网知识产权技术供给与法律保障是我们共同面临的时代命题,也是全球关注的热点话题。”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副局长徐治江说。
从理论到实践,积极应对挑战
300多年来,知识产权制度一直在追随创新的脚步不断地发展和变革,这个历史进程也强劲地支撑了互联网时代的技术创新和创新产业的快速发展,是互联网经济形成和增长的制度保障。
“为了和互联网空间的迫切需要相适应,知识产权的变革应该进一步加速,因为网络时代带来的挑战是前所未有的。”田力普认为。
十年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等一系列重大政策推动了新时代互联网知识产权事业蓬勃发展。
徐治江表示,针对互联网知识产权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独点,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制度建设、理论探索、行政执法等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
在制度建设方面,借助专利法第四次修改的契机,在专利法修改草案中增加了条款,对完善行政执法手段、制止网络侵权做了专门规定,力求改善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而在体系建设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了对地方专利立法工作的指导,在各个层面构建起了网络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为推进互联网产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此外,在理论研究上,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开展了深入的调查研究,专门成立了网络知识产权委员会。同时,针对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一些新问题,国家知识产权局努力构建网络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的重要格局,为互联网相关产业的发展保驾护航。
在田力普看来,还应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在线上和线下,以互动和互补为特点的综合运用能力,让知识、创意、设计、商标、发明、视频、音频、动漫、游戏、版权、作品等,通过互联网更多更快地变成财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不仅如此,田力普表示,还要针对网络空间的特点和时代的要求,对现有知识产权制度加以完善和变革,让生产关系更加适应生产力的发展。
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和交流也尤为重要,专家指出,应加快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调整和变革。中国作为一个互联网大国,应当将本国的经验与国际社会分享,积极参与相关的国际议程,提出中国方案,贡献中国智慧。
形成共识,达成共治
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需要从每个人做起。在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孙军工看来,绝不能让创新者和权利人成为市场竞争中的落寞者,绝不能让侵犯知识产权的售假者恣意妄为。面对知识产权侵权这样世界性的难题,阿里巴巴一直寻找能够突破地域差异、跨越国别界限、符合互联网发展特点的知识产权保护,让成果得到尊重。
实际上,当前的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则已经滞后于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快速迭代发展。“知识产权规则诞生于工业时代,互联网制度则诞生于信息革命时代,为同互联网时代的创新需求相适应,知识产权制度的完善应当进一步加速。”田力普认为。
“所以,我们希望推动形成开放透明、多元共治、共享供应的互联网知识产权新格局。”孙军工说。
而推动形成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的共治应当坚持追求四个方面的价值,即:有利于推动全球知识产权保护的合作交流,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理念,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市场中的核心竞争力;有助于帮助权利人、中小微企业和消费者实现利益诉求;有助于用市场驱动、商业实践、先行先试的方式,促进知识产权保护新模式的传播与发展;有助于帮助经济欠发达国家变道超车,实现普惠发展。
在全球化背景下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共治的格局前景光明、道路曲折。“但是,我们依然坚信,当开始描绘未来的时候,就是实现梦想的时候,这需要政府和企业在内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孙军工表示。
《中国科学报》 (2018-05-23 第8版 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