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会场
■本报见习记者 韩扬眉
“在阿里巴巴平台上,现有超15亿种存量商品,每天有超3000万种新发商品上线,每件商品背后还链接着标题、图片、属性等要素。此外,每年会接到1000余万次权利人投诉、100余万次消费者举报……”阿里巴巴集团知识产权团队运营负责人王华丹在日前于杭州举办的“第十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论坛上分享了这组来自公司内部的最新数据。
他坦承,面对海量数据,要想在其中找寻到侵权信息、通过人工来审查每个商品是否合规十分困难,“可能需要一个超级大团队来完成”。
事实上,这并不是阿里巴巴集团一家企业的困惑。在今年的中国知识产权年会现场,大到世界500强,小到新兴企业,在知识产权发展之路上,它们纷纷感受到了来自“数据”的压力和挑战。
这是一个数字变革时代,声音、图像、文字等一切信息都被“数字”化。对于创新主体来说,如何更好地保护、管理与运用知识产权,系其提高创新创造能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数据是“美味佳肴”的原材料
无论你接受与否,数字化时代已经到来,并渗透到人们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
从我国当前数字经济的发展态势可略见一二:2018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31.3万亿元,占GDP 34.8%;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70198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4%;互联网用户达8.29亿人次,普及率达59.6% ;手机网民规模达8.17亿人,网民通过手机接入互联网比率高达98.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曹新明认为,数字化时代有4个特征:数据是核心生产要素;网络、通信技术、5G、大数据等数字基础设施是重要支撑;每个人应具备“数字素养”,即接受数字信息、数字服务,利用数字设备进行数字生产,不能成为“数盲”;数据处理能力是数据管理应用的关键。
“大数据是现代工业创新的一部分,是社会经济各个方面和创新至关重要的基础,也是数字化转型过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助理总干事高木善幸如是说。
他形象地比喻道:大数据就像是杭帮菜中的原料,比如鱼、鲜蔬等等,“数字化转型与知识产权战略密切相关,我们必须仔细挑选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所使用的‘食材’”。
的确,在数字化升级转型中,我国知识产权信息的数据量也在持续增长中。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提到,中国的知识产权事业驶入了发展的快车道,现如今中国每年的专利商标申请量稳居世界首位,通过专利合作条约促进提交的专利申请量和通过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提交的商标申请量已分别位居全球第二位和第三位。此外,国外申请人在华申请发明专利累计超过79.8万件,年均增长3.9%,申请商标累计超过108万件,每年增长10.5%。
不过,这些海量的数据并非全部能“发挥作用”,一些知识产权信息数据因格式等特殊要求而无法被机器所解读和处理。
高木善幸认为,知识产权领域的数字转型,首先需要创建一个全球标准化的“干净”的数据结构。
事实上,20年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便开展了一项工作,即通过梳理知识产权信息,建立数据梳理的有关标准,协助其他国家的知识产权局将其系统进行现代化升级,将有关信息数字化,并为其提供免费软件进行数据转换,确保未来信息的数字化。
“未来需要包括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内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通力合作,共同开发新的软件,推动信息数字化,使得知识产权信息真正成为知识产权价值链的源头。”高木善幸说。
诸多矛盾有待解决
在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陶鑫良看来,当今的数字经济时代也可被视为以知识产权为先导的“知识产权经济时代”。
他告诉《中国科学报》,前者是技术视角,后者则是经济形态和社会视角。随着科技创新的超高速发展,信息从不对称走向对称,同时也实现了通信零距离、交通微距离,这催生了新的知识产权生态。“当今时代,不只是科技创新和发明创造,对知识产权开发以及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也愈发成为国家、企业占据竞争优势的关键。”
人类社会从农业时代、工业时代,到信息革命带来的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理论与制度总是面临着当时的技术形式和经济社会的新问题、新矛盾。
曹新明表示,数字经济时代对知识产权保护提出了诸多新挑战,其中有三大矛盾。首先,传统知识产权理论与现代数字技术的矛盾。他表示,传统知识产权理论已历经数百年历史和5次科技革命挑战,每次挑战都会面临同一个问题,即是否需要改造知识产权的基本理论和制度?而在数字经济时代该问题显得更为突出。
有学者认为,当下要对知识产权理论进行颠覆性的改革。也有学者认为,要坚守知识产权的理论传统。
在曹新明看来,当前最大的问题是人工智能,“人工智能具有很强的生成(即创造、创作、创新)能力,因此,其在知识产权领域所面临的最大挑战是:人工智能能否因生成的作品而成为知识产权的主体?这有待进一步研究”。
其次,是知识产权保护与滥用的矛盾。曹新明认为,数据、移动通信等成为了生产生活的要素,同时也带来了诸如专利劫持、版权流氓、商标欠缺和知识产权圈地等滥用问题,比如黑洞照片的版权问题就是一个典型案例。
陶鑫良也持相同观点。“数字化带来的数据量大增,使得知识产权的滥用比以前更加容易,所导致的后果也到了前所未有的严重地步。”陶鑫良建议,要把知识产权当成一种产业发展和企业振兴的工具,而非可以解决一切问题的“神明”。一方面严厉制裁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激励创新、促进传播;另一方面严厉遏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反滥用、反垄断和反暴力。
第三个矛盾则在于国内保护与国际保护的矛盾。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其效力只在授予其权利或确认其权利的国家产生。
曹新明表示,当前,在尚未打破地域性界限的前提下,一个产品在国外没有申请专利、没有注册商标,很容易受到侵害。他提到了目前仍存在争议的“知识产权的长臂管辖”,“事实上,只要中国权利人的权益在外国受到了损害,我们就有权干涉,但这个问题具体应如何解决,还需讨论”。
陶鑫良还提到了当前面临的一个冲突:在数字经济时代,高速发展的科学技术与原有知识产权的制度惯性和思维惯性不平衡。他举例说,比如著作权许可制度,以往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在授权许可时,速度慢、成本高、效率低,而互联网使得人们更迅速便捷高效地获取信息,但著作权许可制度仍是采取先授权后使用的方式,“这浪费了科技所带来的便利。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实现登记和权利备案,以及迅速地维权”。
建立适应数字时代的知识产权生态
数字化经济时代,信息的全面开放共享是知识产权面临诸多矛盾和挑战的因素之一。未来,打造一个更加适应数字经济时代的知识产权制度和生态,对建设创新型国家与提升竞争力至关重要。
阿里巴巴副总裁、阿里巴巴合伙人俞思瑛从互联网产业角度提出,数字化知识产权是全球创新力保护和生产力竞争的过程和结果,是从基础设施到应用的系统性和整体性发生全局变化的一个时代。知识产权的本质不仅在于保护,更在于通过其所带来的商业化应用,激发更多的创新创造。
“未来是大数据的市场,除了保护数据,网络存储、计算和算法也是保护的对象,需要政策引导和设计合理的配套技术。”俞思瑛同时表示,在人人都是创新者和内容创作者的氛围中,对于建立一个具备更快速、更强应对能力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曹新明提出了当前亟须解决的问题:大数据环境下对公有领域的再认识;知识产权面临更复杂的冲突,需要建立新的判断标准;数字化的结果归属问题;新型权利识别的认定,等等。
高木善幸指出,如何对海量的知识产权信息进行数字化管理和保护是未来的一个战略方向。“数据与各类知识产权必须要互通有无、与时俱进。同时,我们也必须明确,针对知识产权信息的数字化要升级到什么程度,这方便我们为其提供数字化管理工具。”
现有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不保护数据。高木善幸希望建立“时间戳服务”,即数字化公证服务。“它是一种证明,表明你产生了数字化的数据,而且可在一定时间内申请保护,这在交易双方产生分歧时提供数据化事实,且不需要对数据进行篡改。我们还希望更大范围地促进数字化创新生态体系,运用人工智能等新工具更好地提供政府公证服务。”
《中国科学报》 (2019-09-17 第8版 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