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1/14 14: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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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非洲猪瘟重大基础科学研究项目指南

 

关于发布2019年度专项项目非洲猪瘟重大基础科学问题研究项目指南的通告

国科金发计〔2019〕4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现发布2019年度专项项目“非洲猪瘟重大基础科学问题研究”项目指南,请申请人和依托单位按项目指南中的要求及注意事项申请。

附件:2019年度专项项目非洲猪瘟重大基础科学问题研究项目指南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19年1月10日

2019年度专项项目非洲猪瘟重大基础科学问题研究项目指南

专项项目支持需要及时资助的创新研究,以及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发展相关的科技活动等。

2018年8月初,非洲猪瘟首次传入我国,已在多地发生,对我国生猪产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构成巨大威胁。非洲猪瘟病毒结构复杂、致病机制不清,相关研究基础薄弱。及时阐明疫情传播过程中的重大基础科学问题,对阻断非洲猪瘟持续传播和蔓延有重要意义。因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决定启动专项项目开展非洲猪瘟重大基础科学问题的研究。

一、科学目标

本专项项目围绕非洲猪瘟疫病防控中亟待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利用免疫学、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和生物信息学等方法手段,开展病毒遗传演化、病毒宿主互作、病毒主要蛋白结构与功能、病毒的感染及复制机制、逃逸宿主免疫及免疫保护作用机理等相关基础研究。

二、资助研究方向

针对非洲猪瘟研究亟待解决的科学问题,本专项项目拟资助以下研究方向:

1.非洲猪瘟病毒流行特征、毒株的遗传演化、溯源与早诊检技术;

2.非洲猪瘟病毒主要蛋白结构与功能研究;

3.非洲猪瘟病毒感染与致病机制;

4.非洲猪瘟病毒逃逸宿主天然与获得免疫机制;

5.非洲猪瘟病毒主要免疫原的识别与疫苗靶点发现研究。

三、2019年度资助计划

本专项项目直接费用总资助计划为1500万元。拟针对上述研究方向,择优资助不超过5项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为30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为: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四、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本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限项申请规定。

1.本专项项目申请时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3项的范围;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3项的范围。

2.本专项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只能同时申请和参与申请上述五个研究方向之一的项目。

3.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中的研究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本专项项目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需求牵引,注重交叉融合, 鼓励高校与研究院所等联合申请,提出独到的创新思路。

2.申请书报送日期为2019年2月18日至2月22日16时。项目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3.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申请须知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将不予受理。

4.申请人应根据本项目指南发布的研究方向确定研究内容,项目名称要求选择上述五个研究方向之一,否则将不予受理。

5.对于研究中涉及非洲猪瘟病毒,属于国家有关“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界定范畴的项目,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在具备相应的安全条件下方可申请。

6.请申请人2019年1月21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撰写申请书。申请代码1选择 C180202;“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管理研究项目”。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7.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8.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9.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具体要求如下:

(1)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时间(2019年2月22日16时)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统一报送经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一份)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

(2)提交电子申请书时,需通过信息系统逐项确认。

(3)报送纸质申请材料时,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依托单位加盖公章的依托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可在信息系统中下载)和申请项目清单,材料不完整不予接收。

(4)可将纸质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者邮寄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项目材料接收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101房间,邮编100085,电话:010-62328591)。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以发信邮戳日期为准)以快递方式邮寄,以免延误申请。

10.本专项项目咨询联系方式。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命科学部农业动物科学处

联系人:任红艳

联系电话:010-62329105

电子邮件:renhy@nsf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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